“天气晴朗,惠风和畅,真是个打猎的好日子呀。”
维也纳南方的莫德林村,一名光着膀子的庄稼汉平躺在自家田地里,惬意地撑起二郎腿。
温柔的春风徐徐吹过,拨动一片青葱色的草浪,哗啦啦的声响更让男人心旷神怡。
男人的妻子在不远处小心翼翼地埋下麦苗,鄙夷地说:“呸,救你还惦记着学贵族老爷们一起去打猎呐,先管好自己家的田吧,你是不知道村头新搬来的安德鲁家发了财,还一天天的优哉游哉,一点志气也没有。”
“什么发财,好笑。”
男人嗤之以鼻道:“安德鲁那是冶钢的时候被铁浆烤熟了胳膊,拿了一大笔安置金才买到了地,你是没看见他之前的苦日子,一家人到了冬天连炭都烧不起,劈柴熬日子。”
“哎呀,就不知道念人家点好,小肚鸡肠。”
“什么叫小肚鸡肠?人家教会的执事都说了,我的‘思维颇具整体性与思辨性’,是块神学的好料子,我还想着攒点钱给咱俩和宝贝儿子买套赎罪券呢。”
女人扔下锄头,叉腰没好气地道:“那你没听到主教大人前年弥撒的时候说的‘购置赎罪券须量力而行,挥霍亦是一种罪行’吗?”
“切,那都是主教骗咱们穷人的,你看人家就从来没拦着贵族老爷们买赎罪券。”
男人的脸上挂着看透了人心的自信:“我告诉你,前些日子有个匈牙利旅行过来的修士跟我说了,维也纳主教是吃了皇帝老爷的回扣,故意不让咱们农民买券的,每年上天堂可都是有名额的,人家买了你不买,你就上不成了!”
“放屁,那是主教怜悯你这个庄稼汉买不起!快给老娘起来干活,我要带儿子去摘野果子了。”
“哎哎哎,收到了,媳妇儿大人~”
妇人摇摇头,把锄头递给了丈夫,牙尖嘴利地道:“你也是个没正行的,千万别带坏了儿子,我还盼着他去城里谋份好差事呢。”
“进什么城?有田可种就是天底下第一等的美差咯。”
夫妇的笑声回荡在原野上。
远方的平坦大道上,一列三十多人的巡逻士兵正走在回城的路上。
锃光瓦亮的板甲钢片在日光下宛如一个个小太阳,刺得彼此睁不开眼。
士兵们举着比人还高出两三头的长戟,累得气喘吁吁。
“头、头儿……让兄弟们歇一会儿吧。”一名装备略精良于普通士兵的小队长忍不住哀求道。
巡逻队的队长是出身施蒂利亚的青年贵族,鲁伯特·冯·格拉特维恩。
但这只是他说给外人的名字,而并非他的全名。
他的全名是鲁伯特·埃克莱尔·冯·格拉特维恩·格拉茨,堂堂的格拉茨伯爵之子,和某些连名字都不配拥有的男爵和骑士相比,鲁伯特无可置疑的属于大贵族中的一员。
他的父亲正是数年前被皇帝从边防官火线提拔为格拉茨伯爵的莱布尼茨。
自那以后,身为莱布尼茨长子的鲁伯特鸡犬升天,从一个名不经传的骑士之子陡然成为伯爵的继承人,从施蒂利亚的大山搬迁至奥地利最繁荣的首都维也纳,和无数期待冒险的年轻贵族一样,成为了城防军的贵族军官。
在城防军里,鲁伯特是刻苦的代名词,无论拉练、剑法、马术还是纪律,他都是第一档的存在。
也许有人可以在某方面超越他,但没人可以自信比鲁伯特更加全面。
他是如此废寝忘食地训练,以至于被不少厌恶内卷的维也纳贵族评价为“山沟里出来的疯狗”。但鲁伯特毫不羞耻,反而坦然接下了“疯狗”的绰号。
在四年的军旅生涯中,“疯狗”鲁伯特很快遇到了自认为值得竞争的对手,那就是比他虚长几岁,同样以“野兽”为名号的格岑斯自由领主——朱利奥·塔佩亚。
来自安科纳的可怖野兽,曾夜袭奥军大营却全身而退,在弗林肯贝格城下血战三倍于己的蒂罗尔军,名气仅在盖里乌斯元帅之下的著名勇士。
单论阶级而言,朱利奥的领主头衔比伯爵低一级,属于特殊的男爵头衔,而他鲁伯特又是伯爵之子,欧洲贵族间惯例会称呼公爵的继承人为某某伯爵,伯爵的继承人为某某男爵,以此类推,四舍五入,他鲁伯特和朱利奥不相上下。
在军事上,朱利奥是日耳曼尼亚第一军团最负盛名的勇士,据传其剑术高超,以一力降十会,浸润此道多年的资深剑客大都自愧不如。
而他鲁伯特也是维也纳城防军的第一巴图鲁(划掉)……咳咳,第一勇士。在历次军内举行的比武大会中都取得了优胜,还被城防军长官雷恩称赞有“不下塔佩亚之勇”。
鲁伯特本人一直对类似的称赞十分不爽。
什么叫不下塔佩亚?
他从没落下过一次训练,没懈怠过半分演武,斗志和耐性更是技惊四座,秘密武器日耳曼双手大剑更给对手意外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