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戈壁独行(1 / 2)

西北大漠深处戈壁滩,一匹骏马自东向西而来,马匹通体乌黑,唯有额头生出一撮白毛。

这匹白额马平日伙食不错,养得膘肥体壮油毛锃亮,显然是一匹不可多得的良驹。

骏马脚力不俗,但在这黄沙遍地的地方却是有力也使不出,高高抬起的蹄子总能带起不少沙土,可越是如此,其体力消耗就越快,一路走来,原本可以日行千里的它才走了三百多里步子就慢了下来,嘴角不时淌下泡沫,连鼻孔也传出呼哧作响地喘气声。

马背之人显然有些心疼坐骑,每过四五十里便停下脚步让其歇息一会,并且将自己都舍不得喝的清水喂给这匹能抵千金的良驹。

驱马之人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生得眉清目秀煞是讨喜,属于那种女子看了喜欢,男子看了更喜欢的类型……

趁着饮马间隙,少年一边理顺着马颈鬃毛,一边皱眉观测着太阳方位,他在这片沙漠中已经兜兜转转了五天,按道理三天前他就该到达目的地了,可半路遭遇一场风沙,将他仅存的地图给卷进了漫天黄沙中,他仅能靠着浅薄的经验摸索前进。

原本前天早上他就已经走投无路了,为数不多的水粮被消耗殆尽,不过天无绝人之路之路,他在半道遇到一处绿洲,一人一马在湖边饮了个痛快才继续动身。

绿洲中能吃的东西不多,满地鲜嫩的青草倒是很和马儿胃口,少年找了半天只找到一些泛青的果子,如今刚入盛夏,能找到这些已殊为不易。

虽然在家骄纵惯了,但此次少年是负气出门,临走前还丢下“不混出个样不回家”的豪言壮语,如同倔驴一样的他不到山穷水尽轻易不会服软,就算几个果子酸涩得难以入口,他还是硬撑着咽了下去。

……

戈壁滩上昼夜温差极大,盛夏时节就更是如此。

晌午的沙漠近乎能把人烤熟,到了晚上又冷得滴水成冰,昨晚少年窝在身旁白额马怀里,朦朦胧胧竟梦到自己回到那个富丽堂皇的家,面前一个火锅煮着羊肉,另一边却摆着从冰凉井水里捞出的西瓜。

这种冰火两重天的美梦,正印证了他水深火热的处境。

大丈夫说出去的话就如同泼出去的水,丢手丢脚丢脑袋就是不能丢面子,一回想起父亲那副三分鄙视三分不屑外加三分漫不经心的表情,少年就觉得一阵热血上头,翻身上马继续开始了赶路。

少年不是别人,正是本该在宫里享受锦衣玉食生活的皇子王潜山。

……

此事还得从一个月前说起。

自打王柄权做了皇帝,政务繁忙下愈发没工夫管教这个无法无天的儿子,王潜山也争气,先后在外面揍了好几位大员的儿子。

许是因为王柄权是仙人,生出的儿子也不同凡响,王潜山不仅从小没生过病,力气也大的吓人,自入京后就未尝有过败绩。

那些挨了揍的纨绔少爷丢了面子,于是纠集了一大帮人去堵他,结果到最后包括家丁恶仆在内的十余人,愣是被他一个毛孩子打得哭爹喊娘,那位刑部侍郎家的少爷更是被其顺脚踹进了街边茅坑。

王潜山一战成名,成为继严荣荣后京城又一大黑恶势力,也算是子承母业了。

这种事肯定逃不脱暗卫的眼线,当折子被呈上御桌后,王柄权不免有些哭笑不得,虽说小孩子打架纯属正常,但不惩治也属实说不过去,于是就下令禁了他的足。

王潜山哪里是肯消停的主,大半夜偷了御马,在贴身太监的掩护下出了皇城,一路朝西北方向投奔他五皇伯去了。

临走前他带了不少银子,一路上走走停停丝毫没亏待肚子,直至进沙漠前,他才发现身上剩的钱已经不多了,在用掉最后几个铜子买了一袋荞麦外加几个烧饼后,少年毅然决然进了沙漠。

走进沙漠不到半天王潜山又开始后悔了,这鬼天气压根不是人待的,也不知道五皇伯这些年是怎么过的。

……

时间回到现在,少年驱马从早上走到中午,在太阳最毒的时候找了一处阴凉歇息。

王潜山兜里早就见底了,沦落到跟马抢吃的地步,抓了一把荞麦放进嘴里,仗着年轻牙口好,吭哧吭哧嚼了起来。

这玩意越吃越渴,他将最后一口水灌下去后,算是彻底听天由命了。

“马儿啊马儿,咱俩结伴走了一路,直到现在都还没给你取名字,同为千里马,人家的名字一个比一个威武霸气,什么赤兔、飞电、照夜玉狮子,你要是连名字都没有就倒在这片戈壁滩上,未免太窝囊了些。”

王潜山靠在一块巨石阴凉处,用他有限的学识拼凑了半天才继续道:

“你爱吃荞麦,就叫麦芽吧。”

不知是不是巧合,白额马在这时打了个响鼻,少年见状立马眉开眼笑起来:

“看来你很喜欢,你是千里马,我是皇子,咱哥俩可不能折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传出去了让人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