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5)

捞尸人 纯洁滴小龙 3921 字 13天前

“细那康子们,吃饭了,呜嘞呜嘞呜嘞~”

系着围裙的崔桂英左手端碗,右手握勺,边呼喊边敲打着粥缸边缘。

坐在旁边正给水烟袋装烟叶的李维汉一脚踢在女人大腚上,没好气地骂道:

“脑子进水了你,唤猪崽呢?”

崔桂英瞪了一眼自家男人,将一叠碗重重放在他面前,啐骂道:

“呸,猪可没他们闹腾更没他们能吃!”

呼唤声下,一群孩子从门外跑了进来,其中七个男娃四个女娃,年纪最大的十六,最小的才三岁。

李维汉两口子育有四子一女,子女们长大后就分家过了,平日里也就住得近的老大家会把一对三岁的双胞胎搁这边养着。

可等暑假一到,也不晓得是图方便还是觉得爹妈的便宜自己没占到就是吃亏,总之,大家都把自家孩子给送了过来。

你收了老大家的,其他家的也就不好意思不收,这一下子就把家里弄得跟办了学堂似的。

这儿孙满堂的甜蜜,两口子还没来得及品砸出味儿来,可家里的米缸眼瞅着就要掏见底了。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垮老子,包括女娃娃在内,都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贼能吃,那肚皮个个都跟无底洞似的,崔桂英家开饭主食都得用缸来盛,而且一缸还不够,灶上还温着一锅。

两口子虽说早已孙辈成群,可年纪并不算大,且按当下农村规矩,除非你生病卧床失去劳动能力,否则只要你还有力气下田,无论多老,也没资格享受来自儿女的餐饭供奉。

“别抢,别抢,饿死鬼投胎啊都是,都给我排队!”

孩子们拿着碗来接,崔桂英负责打粥。

最后一个过来的是一个十岁的小男孩,他身穿牛仔吊带裤,脚上是时兴凉鞋,皮肤白嫩,面带腼腆。

和周围兄弟姐妹们那种玩得脏兮兮鼻涕吸溜吸溜的模样,有些格格不入。

“小远侯,来,给你放这里吃。”

“谢谢奶奶。”

崔桂英笑着摸了摸孩子的头,他是这一大帮亲孙子孙女里头,唯一一个外孙,不过现在也不算了。

孩子叫李追远,孩他妈是崔桂英的小女儿,是思源村有史以来第一个大学生。

小女儿考入了京里大学,毕业后留京工作,也是自己谈的对象,结婚前带回家里了一趟,是个细皮嫩肉斯斯文文的城里人。

具体模样记不清了,因为那天崔桂英两口子在姑爷面前拘谨得紧,不太好意思细看。

后来闺女怀了,生了个儿子,路途遥远工作又忙,就一直没回过家,但闺女自打毕业工作后,每个月就没断过给爹娘寄钱。

婚前寄来的钱,李维汉两口子都存着,四个儿子娶亲他们硬是咬牙顶着没动那一分,等闺女那次带姑爷回家时,李维汉一把推回去姑爷递过来的彩礼钱,还把闺女寄来的钱加上返了回去。

本想再硬气点,家里额外给添些,可四个儿子结婚在前,任两口子再使劲勒裤腰带也是榨不出油水儿来了。

这事儿,一直让两口子心里有愧,闺女给的钱再还给闺女,等于嫁闺女时这当爹妈的啥也没出,真跌挂子。

至于闺女婚后每个月寄来的钱,两口子也是都存着,儿子们被自家媳妇撺掇过来以各种理由想打这笔钱主意,都被李维汉指着鼻子骂了回去。

半月前,闺女托一个穿军装的把儿子送了过来,带了一封信和一笔钱,信中说她离婚了,工作上近期有所变动,只能将儿子暂时托付给爹妈带一段时间。

闺女信里还说,离婚后她把孩子姓改成跟她姓,这外孙一下子也变成了亲孙。

来到农村后,李追远不仅没丝毫不适应,反而很快就融入了,整天跟着几个兄弟村头村尾玩得不亦乐乎。

这顿主食是红薯粥,吃起来带着甜味,但不扛饱,消化快,哪怕几大碗下去撑得肚皮滚圆,撒欢出去跑一会儿,马上就又觉得饿了。

而且红薯粥和红薯条这种东西,吃多吃久了,真的会把胃吃伤,不饿的时候看见它们胃里就开始冒酸水儿。

李追远倒是没吃腻,他挺享受这种“大食堂”的感觉,而且崔桂英做的各种咸菜咸酱也深得他喜爱。

“奶,今天怎么不去大胡子爷爷家吃席啊?”

开口问的是二伯家的儿子,小名叫虎子,今年九岁。

崔桂英拿筷尾敲了一下虎子的头,骂道:“死那康子,那是人家老娘走了才办的事,你想人家天天办席啊?”

虎子边捂着脑袋边说道:“为什么不可以,天天办多好啊。”

“死那康子说的什么屁话,他家就算想办,可哪有这么多人够排着队天天死的。”

“啪!”李维汉用筷子重重敲了一下桌子,骂道:“你个大人跟细伢儿说的什么浑话。”

崔桂英也察觉自己失言了,倒是没反怼自己男人,而是用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