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亲坐掌印台三(2 / 2)

眼看着几十卷文书就要处理完。

当刘备拿起最后一卷,不出意外就是要出意外,还是民事案。

起因乃是下邳城外李村,村民李达所养之猪,病死一头。非逢年过节,乡镇集市鲜有人问津,李达、李双父子俩无奈拖着板车,跋涉六十里,方至下邳城菜市口售卖猪肉。

李达父子俩,对大城里的规矩浑然不知,城内猪肉摊,肉源须有屠宰场标识,否则严禁贩卖,毕竟,大城里的达官贵族,岂能食用病猪,尤其是瘟猪。

虽有些富贵地主豪强,家有猪牛,但岂会为了品尝一口猪蹄,便宰杀一头猪。

为保肉源安全,官府明令须至指定之地屠宰,屠宰场自能分辨此鲜活之猪是否染病。

李达父子俩的肉摊尚未开张,便遭下邳官差强行没收,李达气恼不过,与官差起了争执,拉扯间竟演变为扭打,官差自是强势一方,稍一疏忽,便将李达击毙。

李双见老爹猝死,顿时丧失理智,抄起一旁的杀猪刀,刺死一名官差,被县兵拘捕后,下邳令司马建当即判以死刑,且要抄家赔偿给死亡官差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