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该他倒霉,也是后来我才知道,当时段十一手里还真有个棘手的活计儿。
本来呢,这家伙从北到南看似潇洒,实际上就是被仇家一路追杀,不得已才到处逃窜。
至于
说沿途犯事儿,那不过是出于手痒,或者是山穷水尽真没钱了,这才不得不找个活计儿弄点儿接下来的跑路费用。
由于段十一的名头在业界内真的烂到了家,下手狠辣不喜欢留活口,光这一点儿就被很多雇主所不喜。
花钱让你来办事儿,那是为了解决麻烦的,不是让你去凶残报复,制造更多麻烦的好吧!
更甚至,这货还有个怪癖,不喜欢按照雇主的安排行事,这里甚至包括雇主要他杀的人!
光是被爆出来的,段十一手上至少沾染了十几个雇主的血!原因吗就众说纷纭了。
有的说,这个段十一虽然是受雇行凶,但是这个人颇有一种古时候的侠义之风,有一套自己的善恶判断标准,如果他觉得雇主让他杀的人符合那个作恶标准,那就直接弄死然后领钱跑路皆大欢喜。
可要是他认为雇主才是那个恶人,不好意思,雇佣契约作废不说,雇主的脑袋也得借来用用,顺带捞点儿跑路的费用……
当然,用段十一自己的话来说,他对这些是矢口否认的。
“哪有什么该杀不该杀?无非是没谈拢还想拿我的脑袋去换钱,开玩笑,那我能答应?”
所以,杭城这次我和段十一的第一次交锋,其实充满了偶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