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狗一回到家,锁上院门。
李泽审视了下脑海里的精神力,缩小了五分之一,也还行,第一次尝试还有很多地方能改进。
刚才用了十几秒杀死那只异魔人,可李泽感觉只要自己慢慢变强以后,应该只要自己一个念头就能建立起一个真空的空间,并且能同时建立多个或者创建一个范围更大的空间,进行群杀。
这使得李泽信心大增,终于有对抗异魔人的能力了。
林默跑的满头大汗,从井里打出一桶水,哐哐的一顿豪饮。然后又洗了把脸,然后对着李泽说:“哥你也来洗一下吧。”
李泽脱掉衣服,直接连续淋了几桶水,瞬间感觉浑身清爽。
然后拉起井里的袋子,拿了罐红牛和可乐。把可乐丢给林默。
边喝边说:“阿默,你说当时那么浓厚的雾去了哪里?我总感觉那些雾并不是消失了,而是全部进入了人体内。”
顿了顿继续道:“有些人可能经受不住浓雾的强化改造直接突变,变异成了异魔人,就像有些人会对各种东西过敏一样,而有的人就不会。”
“而没变异的人适应了浓雾的改造强化,这股力量留存在我们体内,慢慢强化我们的身体,使我们有几率觉醒异能。”
林默想了想说:“哥,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异魔人就像残次品一样,无法同化这股力量,变成这种暴虐残忍却没理智,只剩兽性的怪物。而且就算不吃不喝也没见饿死的异魔人,估计也是它们体内的能量支撑着它们。”
李泽点了点头道:“只是不知道这雾从哪来的……人类肯定无法搞出这东西的。不想了,只要能活下去迟早会找到答案。”
“等我觉醒了异能咱哥杀它们个片甲不留,哭爹喊妈,生活不能自理。”
说完一口干了手中的可乐。
“哥,我好想吃肉,好久没吃肉了。话说村里应该有很多老人会养点鸡鸭鹅的,怎么我们一只也没见过。还有,鸟也变少了,除了偶尔见过几次野猫和老鼠,别的动物几乎都没见过了。”
林默一边伸着懒腰一边缓缓说道。
李泽看了看他,这叼毛吃是真能吃,但全吃到石头缝里去了,平时一锅饭大半都进了他的肚子。十四岁了,才一米六六,体重也就一百来斤。
现在这个社会男孩子到初中好多已经很高了,动不动就得穿45码的鞋子。
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长高,不然怎么给他讨老婆,愁人啊。
心里想着,嘴里对林默说:“鸡鸭鹅能活着的大概率是被异魔人吃了,那些东西对活物都不会放过的。别的动物就不知道了,也许迷雾对它们影响也很大,蛰伏了或者死了都不一定。”
“有机会去后山看看吧,以前那里野猪很多,经常成群结队的跑下山糟蹋菜地,打又不能打,以致野猪更加泛滥了。”
“耶,太棒了,哥你现在那么厉害,只要遇到野猪弄一个回来轻轻松松,咱们就可以开荤了。”林默又兴奋了起来,抱起阿黄嘴了一个。
阿黄立马挣扎的要下来,果然连狗都嫌弃。
……
有些人面对绝境或打击,选择了自甘堕落或者轻生,而有些人却能迎难而上,他们始终能保持良好的心态、坚韧的意志,自身不足就尽力弥补,永远保持一个勇往直前的心!
在这如末日般的环境下,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体现的淋漓尽致!
人不但要面对外界无时不在凶险,还要忍受内心的孤独和极大的生存压力。以前衣食无忧,如今为了口吃的可能就得冒着生命危险。
在巨大的反差和孤独环境下,有人崩溃,但更多的人还在为生存努力着!
毕竟只要活着总能熬过黎明前的黑暗,重新站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