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半夜惊魂(1 / 2)

王文龙死了。

送到医院就宣布了死亡。

死因没有疑问——溺水,大概是因为栈桥的栏杆年久失修导致落水,再加上水草缠绕,这些送医的几个小伙子都拍着胸脯证明。

还有个少年为了救他差点把自己淹死。

更没有人怀疑这件事,老旧栏杆上断裂的茬口,湖底茂密的水草,无数的人证,西城分局很快得出意外死亡的结论。

东城分局没有异议。

本就是一个人憎鬼嫌的人,居然上班时间跑到北海公园玩,死了活该。

很快这个人就会被遗忘。

王文龙一直没有明白的道理,当善良的人摘下面具的时候,他连下跪的机会都没有。

常威走到无人处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把事情前后再仔细想了一遍。

隔得远,没人听见他们的争吵,一直到落水前两人也没有发生肢体接触。

也不会有人相信碗口粗的栏杆是被他一巴掌拍碎。

而且他参与了救人,还差点死掉。

从北海公园出来,常威去德胜门的箭楼上坐了很久,很久。

【消灭威胁,无积分,奖励:书法精通。】

很好,以后写笔录的事情也可以不用假手于人。

回家的时候常威的手里提着两只兔子。

死的,甚至已经扒了皮,去了内脏。

他杀过鱼,杀过鸡,今天是他第一次杀哺乳动物,还一次杀了三个。

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得让自己的心更狠一点。

于是两只兔子成了他练手的道具。

反正都是公兔子,养的时间太长的话只怕还会变成兔儿爷。

袁枚在《随园食单》里说:暴者不恤人功,殄者不惜物力,鸡、鱼、鹅、鸭,自首至尾,俱有味存,不必少取多弃也。

最精简的翻译是:不要浪费!

既然弄死了,自然不能丢弃,当然是要吃掉的。

小丫头蹬蹬蹬的跑到近前,又不敢靠近炉火,探着头问道:“大舅舅,这是什么好七的呀?”

常威用锅铲挑起来一块,在口边吹凉,塞到小丫头嘴里。

大概是还有些烫,小丫头吃的挤眉弄眼又不舍得吐。

主要还是太香了!

“再来一块?”

“好哒。”

又一块入口,小丫头吃的高兴,“大舅舅,这是什么肉呀?”

常威笑容和蔼,“这是兔子肉。”

小丫头面容呆滞。

她见过兔子,中院贾家院墙边就有一个兔子窝,里面养了几只兔子,贾家的大肚婶子会用烂白菜叶子去喂。

毛茸茸的,很可爱。

她曾经想象过白乎乎的兔子在自己怀里打滚,那时候她还没有小昭,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只兔子。

长长的耳朵,柔软的毛发和胖乎乎的身体,叫起来的声音细细的。

想到这些,小丫头的大眼睛不自觉泛起水光,一边抽泣着,一边把嘴里的兔子肉嚼着咽下去。

“兔兔这么阔奈,我们怎么可以七兔兔?”

小丫头一边哭,一边盯着炉火上的铁锅。

“还要再来一块吗?”

小丫头两只小手搅在一起,犹豫,纠结,过了半晌才小声道:“好哒!”

能对兔子有怜悯之心的只有小丫头,常珑表示兔兔很可爱,也很好吃,所以她吃了一大碗。

小丫头不敢再伤心,主动用小手抓起自己碗里的兔肉。

主要是再犹豫,就会没了!

因为偶尔吃一次,又放了不少的油水,常威并不担心越吃越瘦的事情。

吃完他就后悔了,应该留一只公兔子的。

兔子肉是真好吃。

他想念成都。

德胜门外白天晚上都有卖野兔子的,买几只回来,过不了多久又是一窝。

正好空间里蔬菜大丰收,而且还有不少的红薯藤蔓。

夜凉如水,等到半夜他又出了门,一路朝着德胜门走去。

静悄悄的胡同里透着霉味,古老而死寂。

绕了两个弯刚要走到大路上,清亮的尖叫声打破沉寂。

“抓贼呀!”

常威转过身去,视觉提升下,一个瘦小的青年朝他飞奔而来,手里还拎着一个女士的花布挎包。

随随便便走在路上还能遇到这种好事?

常威挠了挠头,慢慢靠到墙角的阴影里,等这个男人跑近,他伸出右脚轻轻一绊,瘦小男人整个人都飞了起来。

他把地上的花布挎包捡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灰,朝着小贼走去。

小贼从地上爬来,揉了揉膝盖,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拔出刀鞘丢在一旁,持刀便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