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
“先生如果不嫌弃,能否跟随我出山,为国效力?我为国君,不吝啬九卿之位,赏赐先生的大才能。”
没想到秦九歌不为所动,反而大笑:“三千大道不足夸,一壶美酒任生涯。”
“说人话!”
旁边的东门忌终于忍不住了,出声打断。
好好的话好好说,非得整些文绉绉的东西,简直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在东门忌眼里,这位所谓的隐士高人,连人话都不会说,怎么可能有经天纬地的本领。
“好吧,咱们缘分没到,暂时我只想在遗梦山祸害小动物。”秦九歌摸了摸鼻子,所谓曲高和寡,自己不跟他计较。
高人嘛,本来就是满口子曰圣曰,顺便用鼻孔
看人,脸上写满了坚贞傲娇。
可惜自己好不容易塑造的形象,被东门忌一句话破灭了。
轩辕典气得瞪了东门忌几眼:“先生颇有才能,怎么能不为国效力。我虽然不是明君圣主,但遇见大贤人,也愿意禅让王位!”
“陛下三思。”这话,吓得东门忌和西门阙连忙跪倒。
“不不不,咱们缘分没到,你还是离开吧。”高人做派的大师兄,不为所动。
当国君不如当厨子,这话必须写入《师兄曰》的第一篇。
“缘分?”轩辕典不解。
又听秦九歌道:“你有三死之劫。三死之后,我才会出山辅佐,所以现在天命不到。”
三死之劫。顾名思义,作为有熊国的国君,轩辕典要死三次,才能到达秦九歌口中的缘分。
哪怕轩辕典是仁君,听见这话,脸色不免发黑。
抢小孩子棒棒糖、在茅坑里扔香蕉皮,也达不到死三次这么大的罪过吧。
这辈子居然要死三次,不知上辈子做了多大的孽,简直是人渣里的急先锋,才能享受如此殊胜的待遇。
说罢,秦九歌转身往隐居的茅庐走去。
杯淡酒,一两盏新茶,窗外竹影摇曳明月影,屋内黄庭读诵春秋经。得道如斯,逍遥于自然,比尘世间的争名夺利不知高出多少。
东门忌愤愤:“什么隐士,他分明是刻意诅咒国君,请让我把他抓回去关起来,看看谁有三死之劫!”
“不可。高人说话,总是这样晦涩随意。孤以仁义治国,难道还不能容忍几句话吗?”
见秦九歌不为富贵打动,轩辕典的兴趣愈发浓厚,随即跟着秦九歌,走入茅庐中。
秦九歌早就料到轩辕典会跟着来。
自己在遗梦山隐居,除了祸害当地小动物,最大的目标,还是要钓这位人皇上钩。
不端端架子,怎么能体现自己
博大的胸襟、超凡的品味、入化的境界?
“来人,速速招待贵客。”秦九歌往茅庐吩咐声。
除了自己,茅庐还有秦九歌新收的小道童。听到秦九歌的声音,道童手捧香木茶盏,用山中清泉露水烹饪好茶。
片刻后,茅庐里有青衣长衫的道童走出来,头顶盘着包子型发髻,给轩辕典奉茶。
“多谢。先生,这位是”
有熊国境内民风淳朴,还没有拐卖小孩子的坏人,轩辕典随口问道。
“是我新收的道童,名叫一丈红。”
一丈红!多么残阳如血,刀光剑影的名字啊。秦九歌的话,引起东门忌和西门阙二将的戒备,生怕这是刺客。
那年,他为冰雪,你为长夏。那年,他为秋锦,你为繁花。
江湖之外,生死别离,他用三尺红纱铺就新房。红烛如泪蜡如血!
为所爱之人,战尽天下,九死不悔。
当年沙场朔风飞苍茫,至情至性真英雄,方唤名为一丈红!
“善哉,看来先生的道童,恐怕不是凡人吧。”
秦九歌淡淡道:“当然不是凡人。上个月我外出捕猎,看见他被老虎追赶。”
东门忌和西门阙的眼睛闪闪发光。一丈红,听听这个名字,就知道不是善茬。拳打猛虎脚踢蛟龙,都是小儿科的事情。
这位先生的道童,估计用了七七四十九种凶残的姿势,吊打老虎,才能有这个绰号。
大师兄笑着解释:“他被老虎追得屁滚尿流,声泪俱下。最后被老虎堵在峡谷里,急得一头撞在岩壁上,血喷了一丈远。老虎被现场血腥的画面吓到了,因此逃走,我才给他取了这个名字。”
“咳咳。”
君臣三人齐齐咳嗽,不知道怎么附和,才能与这位隐士找到共同话题。原以为是个江湖侠客,原来是草包怂货,完全配不上这种诗情画意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