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人生得意(2 / 3)

修为,尚且不足以飞过。”宋乐盯着河面发愣,随即焦急的踱脚。

黑袍人看了看毫无遮拦的河水,下定决心:“不要过河,远古战场席卷天下,哪怕我们侥幸到了对岸,难保不会有更多的骷髅等着我们。”

“你的意思是,我们顺着河水漂流?”宋乐看着河水。

水完完全全是由血凝聚起来,里面生机断绝,不可能存在活物。

“事到如今,唯有搏命。顺着河水漂流,运气好,我们可能离开这片独立空间。远古战场陨落的大能太多了,这里空间极其夯实,万法境都不敢说能撕碎空间。”

宋乐听完黑袍人的话,对他的来历产生了怀疑。

这人不简单,不但有不弱于自己的武学功法,甚至见识不凡,不单单知道远古那场灭世大战,还知道万法境能撕碎空间。

这种见识,不是普通人和运气好的小鬼能知道,莫非他是某个隐世大家族的弟子?

想了想,宋乐觉得,还真有可能。

两人下入河水,极力用灵力护住全身。

奇怪的是,河水里并没有浮

力,两人身上用灵气组成罩子,径直就沉入河底。

后来,两人几乎在河床上游走,血红的河水也不会侵蚀防护。

很快,在两人下到河底不久,秦九歌跟着逃亡到了河边。先入秦九歌视野的,不是滔滔不绝的血色黄河,而是河岸,生长着一种鲜花。

鲜花有花无叶,巴掌大,形似千层菊,狰红的颜色能滴出血。

花朵凄美,表面披着层淡淡血光,在风中凄美摇晃。

附近,天是血色,地是血色,河水也是血色,都是因为花而起。

花开彼岸,瞬间吸引了秦九歌的眼球,那种凄美在风中摇曳的花,浮萍漂泊,简直就是自己的知音!

尽管花上血色,是用无数活生生的血肉皮囊堆砌而成,可没有人会嫌弃,那是沐浴血光的红色精灵,让人心甘情愿的奉献。

一只骷髅扑了过来,秦九歌抓住对方两只纤细无肉的骨手,用额头将对方的骨架撞散。

经过无数次搏杀,秦九歌来到河岸,已经到了极限。

那些被他嚼碎吞服的灵药灵石在体内爆炸,秦九歌像是即将被气涨爆的气球,浑身皮肉开裂,鲜血不断灌溉着自身。

活动已经没有知觉的筋脉,连呼吸都带着撕心裂肺的痛意。

正是因为这种以命搏命的癫狂,秦九歌能以淬灵九级的修为,将三品武学惊鸿步提升到大成修为。

否则凭借体内丁点可怜的灵气,秦九歌早就死了。

看着血色红花在自己眼前点头,再看看那条血河,秦九歌低声吟道:“彼岸花忘川河,既然都到齐了,死便死,痛快点。”

将唾手可及的彼岸花连根拔起,秦九歌整个囫囵吃下去,火辣辣但又精纯的灵气立即灌入七筋八脉,甚至开始帮助秦九歌冲击丹田。

河两岸的彼岸花,药力甚至超过宋乐储存的四品灵药,那种纯粹的灵气像是开

闸放水,没有什么不会被冲开。

秦九歌觉得自己捡到宝了,宋乐和黑袍人睁眼瞎,竟然都没有发现世间有这种宝贝。

服下它,自己获得了源源不断的力量,甚至能轻易摘下日月星辰。

呵。

不但血条全满,满血复活之后,秦九歌到达了罡阳境。

再次寻找彼岸花,秦九歌将其满满塞入嘴里,转瞬抵达了浩清境。

沉沦在那个世间里,如痴如醉,不会发现有什么不妥。

此时,十万白骨大军追杀而来,密密麻麻的站满山坡,开始朝秦九歌发起攻击。

秦九歌高傲如帝王,整个人悬在空中,既不踏地,又不沾天。

俯视下方蝼蚁,秦九歌弹指间,便灭杀大半。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十万白骨大军灭幻成灰,秦九歌拥有翻江倒海之能,轻易撕开远古战场的空间,回到了外面。

师弟归心,长老膜拜,宗主让位,秦九歌傲视天下,发现已无敌人。

凝丹境成了他的小弟,万法境也在他面前低下高傲的头颅,有无数的钱,堆积成了山。

秦九歌扑在钱山银海上,大声向世人宣布:额滴,都是额滴。

万法境老怪齐齐五体投地,回答道:都是,哈都是你滴。

正当秦九歌翱翔在无边无际的阿堵物中,无数国色天香的美色聚拢过来,拉着秦九歌的手不断摇啊摇。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这些全都有了。

个个沉鱼落雁的美女为了秦九歌争风吃醋,相公啊,妾身要做一件新衣服,你帮我量量尺寸怎么样?

夫君啊,要人家洗白白么?

来一盘紧张刺激的飞行棋怎么样,输了脱一件衣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