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三具骷髅,方才提着剑,呼吸略有紊乱的跑过来。
“为什么不跑?”黑袍人质问,老子拼了命给你们断后,我容易吗我。
“这里是囚笼,外面是监牢。我方是桎梏,彼岸是枷锁。无路可逃,何必走呢?”秦九歌双手合十,样子犹如庄周梦蝶,很欠抽的带着丝皇帝不急太监急的笑容。
黑袍人不负众望,仰天大笑后,一脚将秦九歌踹倒在地。
或许觉得不解气,黑袍人又往上补了两脚,气得扭曲的脸才扳正。
秦九歌说的话的确很混账,简直可以编入混账语录。
刚才宋乐也是这般说的,秦九歌没有脱下鞋子抽他的脸,说明,他是个老实人?
黑云压城城欲摧,血光狰狞万鬼出。
无数骷髅在远处形成洁白的
汪阳,吞噬日月,气吞山河,森森死气凝聚成黑龙,将空气里仅存的微薄灵气彻底绞杀。
早已失去生命的骷髅从地下爬出,在混沌的天地间组成无坚不摧的大军,那种气势,即便时隔千年,依然令山色沮丧。
骷髅生前,必然不是乌合之众,不可能说你吃饭不给钱,然后演变成帮会大战才死了这么多人。
无坚不摧的军阵严密肃杀了空气,仅仅是残余的气势,浩清境高手都不敢小觑。
那些是真正的军人,训练有素,战斗超群。
远古战场,上古时期经历了一场世纪之战,威力甚至能毁灭造化,不是区区几个人可以阻拦。
“疼死我也,我不想死。”秦九歌从地上爬起来,悻悻摸了摸自己的脸,还好没破相。
“快走!”离白骨大军冲过来,还需一些时间,哪怕它们生前是俯视众生的神,现在也只是腐烂不堪的秽物,速度不可能太快。
“罡阳境或许能斩杀一二,不过此地天地灵气骤灭,陷入里面半个时辰就会被耗死。”蚂蚁多了咬死大象,黑袍人懂这个道理。
“你说怎么办。”能活着,宋乐自然不想死,特别是人活着,钱没花了。
至于秦九歌,他没钱没势力,现在殒命此地又有两个倒霉鬼陪葬,已经乖乖认命。
“趁着白骨大军尚没有包围我们,我们燃烧精血,应该能甩开追杀。”黑袍人暗自酝酿灵气抵达巅峰,气势甚至超过宋乐。
燃烧精血,就是燃烧生命,不是生死决战,谁都不会冒这个险。
等到白骨大军围拢过来,浩清境高手都得陨落,含恨其中。
和小命比较,燃烧精血,似乎不是难事。
黑袍人不敢冲动,稍踏入雷池半步,将尸骨无存。
“我在前面打头阵,你负责断尾。我看即便这里是远
古战场,千年的时间也有无数骸骨化为虚无,能靠着执念游离的傀儡并不多。”
黑袍人需要与宋乐携手,才有活命的机会。
至于还处在懵懂无知的秦九歌,爹死娘嫁人,各人顾各人吧。
宋乐眼中挣扎无比,几次想要招呼秦九歌一起,但内心深处出现一股力量,生生将话憋在喉咙里。
“快速决断,他就是个拖油瓶,带着他,我们必死。”黑袍人对秦九歌同样没有好感,他没有出手击杀对方已经万家生佛。
至于牺牲自己去救他的命,不好意思,两人的关系还没有那么水乳交融。
在那种环境,就连宋乐都不敢妄言自己能活命,何况秦九歌还未步入罡阳境,陷进去不死才怪。
“快点,不然来不及了。”黑袍人的话犹如锥子,刺进宋乐的心底,令他心脏一疼。
咬紧牙关,将脑袋里混乱的杂念驱逐:“我们走。”
黑袍人点头,临了看了背对自己,只露出后脑勺的秦九歌。
把对方最后的模样记住,今日不能救他,来日给他画张音容犹在的遗像,相信秦九歌在地府里,应该能含笑九泉。
唰,黑袍人同宋乐前后搭队,两人轰爆提前冲过来的几只骷髅,浑身灵力达到巅峰,精血在体内热腾腾的飞快蒸发。
“走了?”秦九歌转过身,对于这个结果,他早就料到。
自己还没有步入罡阳境,纵然有些小本事,在大军压境的情况下,连浩清境高手都凶多吉少。
两人独自丢下自己逃命,倒是不奇怪。
捡起几乎被风沙埋在血泥里的储物戒指,秦九歌苦笑:“宋乐,还算你有良心,把储物戒指留下来,给小爷风光大葬。”
捡起地上残破的盔甲,秦九歌披在身上,上蹿下跳的吼道:“那两个小子往那里跑了,大伙快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