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6章 大明战神李景隆(1 / 2)

锦衣长歌 刘可乐 1047 字 1个月前

朱棣又道:“告诉诸位,那位曹国公小时候怕老鼠、怕蛇、怕狗、怕猫、怕蛤蟆!三岁看到老,此人的胆量配不上征虏大将军的职位。还有更绝的,此人还心胸狭隘、嫉妒心极强、好大喜功。总之,他做了南军统帅,我能天天吃得香,睡得香了!”

一众将领被朱棣兴奋的情绪感染,俱是欢喜。

道衍提醒朱棣:“殿下,还是先说说救援永平的事吧。”

朱棣道:“明日一早,我亲率三万兵马前往永平解围。余下两万人,留守北平。北平城的防守继续由王妃负责。解救了永平,我还要去办一件大事”

李景隆率三十万江南、淮北的卫所军来到了山东济南。他将在这里与十万山东卫所军汇合,随后北上真定,接管耿炳文仅剩的十万人马。

李景隆很爱摆排场。征虏大将军到了济南,山东当地的官员、将领们为他搞了一个盛大的接风宴。

山东布政使衙门,饭桌从后衙一直摆到了后院。数百名将领、官员齐聚一堂,拍李景隆的马屁。常歌是监军,与李景隆坐在同一桌。

山东布政使高成贤笑道:

“曹国公,济南是个小地方,比不得应天。饭菜粗陋,还请见谅。”

饭桌上摆着正宗的山东菜,葱烧海参、糖醋鲤鱼等等共有十八个盘子,十八个碗。

这是接待藩王的规格。

李景隆瞥了一眼高布政使,道:“我吃不惯山东菜。所以让厨子另做了几样家常小菜。来啊,端上来。”

几名亲兵端上了几碟小菜——看上去无非是清水豆腐、青菜炒肉之类。

常歌心中暗道:想不到李景隆这小子还挺节俭的。

李景隆接下来的话,让常歌大为吃惊。

他先指了指那道清水豆腐:“此乃清水奶豆腐。大为讲究。豆腐乃是人乳所制。人乳必取十九岁初胎奶娘的,上了年纪的做出来有一股腥味。且制成的豆腐会变得松散。这一道就不同了,咬一口,软软糯糯,宛如美女之胸!”

一众官员面面相觑。

高布政使谄笑:“真是长见识了!”

李景隆又指了指那道青菜炒肉:“此乃香舌鹦哥。取九十九只刚刚破壳的活鸡崽,割去其舌,用鹿肉熬制的鹿油与青菜同炒,吃一口满嘴留香。”

“这道菜就更名贵了!茭白汤。茭白很常见,难得的是汤。取一百条鲤

鱼,倒悬于厨房,用烟熏。每个鱼嘴下挂一个碗。鱼受热会吐出嘴里的命汁。收集百碗,熬制成一碗。这碗汤,集一百条鲤鱼之精华所在!”

李景隆的奢靡,让常歌这个自诩久在宫中、吃过见过的主儿都惊诧万分。

高布政使道:“古人云食不厌精。曹国公真是精通饮食之道啊。”

李景隆侃侃而谈:“告诉你们,我这次出征,光是厨子就带了一十六名,另外有一百名帮厨的火头兵,专门负责我一人的饮食。总有人天天喊什么为将者当与士兵同甘共苦。那是胡说八道!上下、尊卑有序,才是军队!我做着征虏大将军,可以享用一百多人替我准备的精致美食。你当着大头兵,就只能就着凉水啃面饼!想跟我一样享用人间美味?好啊!那就到战场上去拼命,立功、受赏、升官!这样才能真正的激励士气!”

高布政使竖起了大拇指:“曹国公高见。”

一众官员将领齐声附和:“曹国公高见。”

酒过三巡,将领、官员们开始轮流拍李景隆的马屁。

“曹国公乃歧阳王之后,继承了歧阳王的衣钵,勇猛善战,此次大兵一到北平,朱棣叛军立马就会

土崩瓦解!”

“不仅是朱棣,搂草打兔子平定朱权,对于曹国公来说也只是动动手指的事。”

“嘿,曹国公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公爵了。此次立下平叛大功,想来早晚是会封王的!”

李景隆笑容满面,很享受这种众星拱月的感觉。

常歌心中暗道:以前只知道李景隆很会给别人戴高帽。故而在军中人缘极好。现在看,他同样喜欢别人给他戴高帽。

高布政使拱手:“曹国公,属下及山东同僚,共同出资为您打造了一块金匾。预祝您马到功成!来啊,抬上来!”

二十几名卫所军士兵抬上来了一块盖着红布的金匾。

高布政使揭开红布,只见金匾上铭刻着四个大字——“大明战神”!

常歌终于看不下去了。他道:“只听说大明当的起战神二字的,是中山王徐达、开平王常遇春。”

高布政使尴尬的一笑,随后解释:“中山王、开平王毕竟已经故去了。算仙逝的前代战神。曹国公是名震寰宇的当世战神啊!”

常歌懒得再说话。

一众官员、将领又开始狂拍李景隆的马屁。常歌埋头吃菜,只当听见一群苍蝇聒噪。

跟常歌同样看不下去的,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