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不说,光他手下这两百个崇义公府的亲兵护卫,一个个都被他养得挺胸凸肚、英姿飒爽,人人左手一支最新锐的燧发前膛枪、右手一口明晃晃的倭国战刀、背后还挂着一面盾牌、身上铠甲披挂齐整、胯下则是一人一匹膘肥体壮的战马,远远一看就是一支不容小觑的精锐之师。要是放到后世,这支军队便是百里挑一的特种部队,轻易不上战场,可一上战场,执行的就是取敌国首脑于万军从中的艰巨任务。
有了这支军队的护卫,柴安风心中的胆气更足,步履也就更加轻松愉快。
他们一行人,自今早辰时出发,走了两个时辰,略略用过午饭,又走了一个时辰,便已渐渐离开孟珙的地盘,终于到了金国境内。
走到这里,孟珙有些心虚,纵马上前两步,对柴安风道:“爵爷,这边已经深入金国,襄樊军力已是鞭长莫及,不如末将就送到这里如何?”
柴安风先是点点头,后又说道:“小孟将军什么时候胆子也这样小了?我们这样大张旗鼓地武装巡逻,不也能震慑一下金国的气焰吗?唉!不过既然孟将军还有要事,那就先回去好了,我身边有这么多护卫,安全是不要紧的。”
正说话间,却见柴安风手下得力干将孙家康快马从前方飞驰而来,待跑到柴安风侧前方,这才一勒缰绳,禀告道:“爵爷,前面发现金军。我已探明了,领军的正是金国元帅完颜合达,说是奉了金国皇帝之命,来迎接爵爷的。”
听了完颜合达的名字,柴安风心中顿时一凛。
要知道,完颜合达可是金国第一名将,好几次打得柴安风几乎身陷不测之境,的确不可等闲视之。
于是原本还急着劝孟珙回襄樊的柴安风,一下子就改变了主意:“小孟将军,完颜合达就在前面,要不要你跟我一起去会会这位老朋友?”
孟珙青年统帅,正在意气风发的时候,当然不会拒绝这个请求,想也不想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行不过一盏
茶功夫,果然瞧见原本身材就十分高大的完颜合达正坐在一匹高头骏马之上,含笑着正迎接柴安风,身后则是他属下的数百亲兵卫队,远远望去还真隐隐透着几分杀气。
输人不输阵。
柴安风点上了孟珙、苏知鱼、苏南雁等几个亲信,壮着胆子拍马上前,在离开完颜合达有十来步的距离停住了马,拱手道:“完颜大帅别来无恙啊?”
完颜合达赶忙拱手回礼:“承蒙爵爷挂念,本帅一向都好。看爵爷龙精虎猛,想来也是身体康健。你我曾经刀兵相见,也不过是各为其主而已,如今化干戈为玉帛,真是可喜可贺啊!”
“化干戈为玉帛?这话说得未免太早了些吧?”柴安风道,“你这人满肚子都是刀枪,就怕你给我来一出口蜜腹剑、笑里藏刀的好戏,我可接不住你的戏。”
“岂敢岂敢。”完颜合达满脸堆笑,“爵爷是万岁的贵宾,我又如何敢暗中谋害?”
“既然不敢暗中谋害,难不成是要跟我明着来了?”柴安风道。
完颜合达城府深厚,柴安风这几句话还没法激怒他,只是面含笑容道:“爵爷说笑了,说笑了。”
说着,完颜合达的眼神忽然瞟到了柴安风身侧孙家康手中的那杆子黑黢黢的火枪,脸色顿时大变,笑容一下子凝固了,思绪似乎也回到了去年那场樊城战役的战场之上。
柴安风见状,也不由得提高了警惕,道:“怎么?完颜大帅对我的这几样小玩意儿有兴趣?莫非想弄一两样件研究研究么?”
这一招反客为主,倒让完颜合达有些出乎意外,立即接过话头道:“爵爷若肯割爱,那本帅自是感激不尽。不过爵爷慷慨大方,本帅自然也不能吝啬小器。要是爵爷肯给我一样火器,本帅情愿用十匹汗血宝马交换。”
汗血宝马,乃是传说中的骏马名驹,据说一跑起来浑身留下的汗水都是红色的就好像在流血一样,所以被称为汗血宝马。然而这样的传说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恁
是谁也搞不清出,只知道能够被称为“汗血宝马”的骏马,无论是不是名副其实,却也足称得上是千里马了。
又一道选择题摆在了柴安风的面前。
取得了汗血宝马,就能够用这些骏马的优良血统改善南方马匹羸弱的体质,就能够成批量地组建起属于南宋的骑兵部队,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克制和抵消北方女真人、蒙古人在骑兵上的优势。就算做不到以上几点,能够骑着这样的骏马出去装装逼,也足够让人兴奋的了。
而火枪,通过科学的布阵和配合,则给了柴安风能够凌驾于现阶段所有军队的火力,在战场上能够形成压倒性的战术优势,从而累积为战役优势和战略优势,是柴安风短时间内能够克敌制胜的最可靠的利器,更是跨时代的军事科技的代表。
一样是旧时代的最强军事资源,一样是新时代军事模式的敲门砖。
对面这道难题,柴安风果然仔细地犹豫了一下,半天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