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
威胁,这简直是赤裸裸的威胁。
刘太守说的声音不是很大,但站在林墨身边的钱穆,是能听见的。
尼x,他手中的大刀差点就把持不住了,眼神更是杀气充满,只要林墨点点头,或者一个眼神。
他绝对拔刀结果了这混蛋!
竟然敢威胁先生?
先生杀西蒙军、杀沃日军!
斩杀朝廷丞相,都不曾皱过一下眉头。
然后回到新义镇,在自家的地盘,自家的饭店。
竟然被人威胁?
还是被一个小小的太守威胁?
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你这混蛋!”
钱穆要忍不住拔刀时,林墨伸出一只手,按在他的刀柄上,示意他冷静。
林墨也是确实,好久没被人威胁过了。
不免有点新鲜感,有点刺激!
“刘大人,你是个聪明人,该上报朝廷的就上报,不用本侯教。
不过你似乎忘了一件事情。这是本侯的饭店,你在此闹事,影响了本侯款待父老乡亲,还有!”
林墨突然加重了语气,望向地上被摔碎的瓷碗。
“是谁摔碎了本侯店里的东西?”
看着林侯爷怒气的脸,众人都有些错愕。
这……
侯爷对被威胁的事,竟然毫无在意,反倒是对地上一只破碗格外在意?
这是不是有点本末倒置了?
“是下官,下官摔碎的,下官赔,我赔!”
王得发看到林墨这般恼怒,顿时慌了,赶紧从口袋掏出银子。
侯爷之所以如此大怒,肯定是因为事先已经说过了,这饭店里的东西,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王县令,你确定你赔?你能赔得起?”
看着王得发掏出的一把碎银子,林墨有些不屑。
你这小油腻,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侯爷,您看十两怎么样?
不!五十两!这些,全给您,算是赔偿!”
王得发被林墨看不起,索性把袋子里的银子都倒出来,足足有七八十两。
按道理来说,一个碗也是三文到五文钱之间。
一百文相当于一两
银子。
也就是说,两银子,就足以买一百个碗了。
那王得发这一袋银子,足以买两三千个碗。
这的确很豪横!
可以说,王得发这一出手,相当于把饭店里的碗都包圆了。
“如果侯爷觉得不够的话,我这里还有一点。”
刘太守见状也从自己腰间摸出一个钱袋子,里面也是沉甸甸的一小坨。
如果这样算,那王得发赔给林墨的钱,至少也有上百两银子。
众人都觉得,先生这次失算了!
若是收了他们这点银子,旁人肯定会觉得先生贪心,一只碗就要黑一百两银子。
而王得发和刘太守,反倒是捞了个大度的好名声。
如果不收,那先生之前又叫他们赔。
这于情于理,似乎都对先生不利!
林墨瞟了一眼两人的钱袋子,冷冷道。
“二位大人,我只希望你能赔我一只一模一样的碗,一只陛下用过的碗!
这碗曾是陛下在我林家避难的时候御用的,本侯宴请百姓,一时之
间碗筷不够,便让林大娘都拿出来使用。
谁曾想?它竟然碎了!
碎的,怎么偏偏是它!”
林墨说着,慢慢走到碎片前,拿起一小块碎碗的边缘,指着边缘处一缕小红晕。
“你们看,这是胭脂留下的痕迹,是宫里特有的胭脂,遇到瓷碗会残留痕迹,并且洗不掉。
但如果是宫中的玉碗,便不会有这种情况。”
林墨一本正经地“科普”道。
而周围的人,都发出“哦”。
原来如此!
他们明白了!
意思是陛下之前初到新义村,由于是用瓷碗吃饭,所以留下了“痕迹”。
要是在宫中的话,那公主都是用玉碗,自然不会留下“痕迹”。
众人一阵明悟。
其实,林墨就是一大忽悠!
老子就是忽悠你们。
但是,没人有证据证明,林墨说的话是假话。
反而,大伙都纷纷觉得林侯爷讲得在理,原来这宫中的胭脂还有这效果。
和玉碗等珍贵的东西能溶解,和瓷碗就不行。
果然物以类聚,人与群分。
乌龟配王八,绿豆衬菜牙。
王得发涨红着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