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开启【一】(1 / 3)

烽·烟 白石头 2085 字 1个月前

夫妻之间的隔阂随着一篇没有结局的半小说一样的故事的结尾而消失了,那么既然夫妻之间的感情更近了一步,两个人之间交流的自然也就更多了,这其中,就包括了昔时白松雨从不愿意提起的那些事情来,而且这也算是白松雨满足了秋心的一个好奇心吧,因为一个女人连自己的男人到底做过什么都不知道,实在是太失败了,当然了,这还是秋心自己提出来的。

虽然其间白松雨说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秋心真的知道了很多的事情的话,那么虽着她知晓的越来越多,危险对于她来说,也就会越来越接近,而且总有一天如果出现了意外,那么秋心将要受到的伤害,肯定不是她能够承受的。

其实并非是不能承受,只不过就是那样的结局,是白松雨不愿意秋心所接受的,当然了,如果这一生白松雨在讲述出了自己的故事后,便收手的话,那么或许秋心将不会出现什么危险,只不过,谁都知道,这是不现实的,因为白松雨还要继续生活下去,而且这永远都是一条不归路,谁也逃不开,直到永远……

白松雨取出了一本书,一本他喜欢的小说,当然,这小说的作者不是他,他只不过就是小说读者中的一员,他是明智的,他与她之间的隔阂随着一本没有结局的小说而化解,同样的,他选择了同样的方式,用另外一篇小说,开启自己与她之间的未来。

小说的名字叫做《黑手》,而小说中的一字一句所描述的,也对于这个书名来说,异常的恰当……

对于我来说,生活是一条河,流淌的方向,永远是大海;哪怕沿途上,有着跌宕,有着急缓,总之,远方是大海。

流入大海的河,才找到了家。

这是现实与矛盾;河水成了海水,忘记了曾经,被大海所包容,侵染了海的颜色与味道。这是拥抱;这是束缚。

挣脱还是接受,是河的选择,也是我的选择。

我就是一条河,我的生活由我掌控;我只是海中的一滴水,我要挣脱出它的怀抱。

这是我的故事,发生在纽约唐人街上的,我的故事。

和在唐人街其他讨生活的人一样,苦难、羞辱、艰辛、折磨,每一天,都在我的身上重演。

饥饿是每天准时叫醒我的闹铃,寒冷是拥着我入睡的女人。

十五年前我来到这里,这里

是纽约,一个吃人的地方。

“不知道我是否有与你共事的荣幸?”

坐在我对面的年轻人因为这一句话,脸上充满了欣喜与激动。他先是感谢,然后满口答应下我的邀请,在离开办公室的时候,他还不忘对我深深鞠躬。

如果他不是和我来自同一个地方,我想我不会给他提供这个工作的机会。

在这里,他可以得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在这里,他不用再忍饥挨饿。其实我知道,那样苦难的生活其实对于年轻人来说是再好不过的磨练,可说不清的情绪,还是让我交出了这一份工作的机会。

我的商业帝国不够庞大,却足够坚实。

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当我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沿路的商贩亦或是那些见过我、知道我、了解我的人,都会送上他们的笑容与友谊。

而我,却只需要点点头。这样简单乃至于有些傲慢的行为却能让他们感到荣幸;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对于我邀请他人的方式,我最好的朋友曾对我说:“你才是老板,可是为什么每一次你的语气都是那种谦恭,甚至是卑贱的请求那?”

我的回答很简单,我说“站在低于对方的角度,可以让我仰视到他自己看不见的地方。”

约翰克里斯金是唐人街上少有的外国老板,高高的个子,粗鄙的外貌让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屠宰场的屠夫一样,可真正了解他的人会发现,其实他是一个很富有诗意,懂得且热爱生活,常常以包容对人的家伙。

“不懂得醉酒的人,永远体会不到醉晕晕时的别样清醒。”这是克里斯的名言。

唐人街上有五家餐厅和一家酒屋在克里斯的名下。

如果说一个极有身家的人可以坐下来和满身污垢的劳工一起喝上一杯,那么他就是一个慈善家的话。

可能克里斯就该被称为“慈善家”之最了。

每一天傍晚,他都会站在酒屋门口,手里拿着一大瓶烈酒招呼来往的劳工到里面坐一下,喝上一杯。

而他本人,自然是游弋其中;和认识的,不认识的劳工聊上几句,或是开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足以称得上“好人”的人。

与他的相识还要说道一次本应该难以收拾的争论。

那是在一个星期三的下午,我和几个伙伴在他的小酒馆里打牌,因为

生意的缘故,我时常要和一些不友善的人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