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乘着师傅喝醉酒的时候下山,山下就是一个小村庄,人不多,我偶尔就去他们的小学校看看他们是怎么上课的,然后就遇见了那几个年纪不大口气不小的混混,那时候我迷恋金庸小说,特爱幻想自己是行侠仗义的女侠,遇到胖墩的时候就想着师傅教我的拳脚,上去就是干,虽然过程不太优雅,但结果是满意的,没一个人干的过我的。”
“后来,那个庄子里没人不知道我灵若女侠的身手的。”
傅砚辞眼里盛满了笑意,桌下,他捏了捏她的小手,附在她耳边轻声的说。
“那我也罩着他?”
姜绾绾抿着唇,满眼亮晶晶的对上的他的眸子重重的点头。
“好呀。”
“他是我小弟,你是我老公,也算是你小弟,我罩着他和你罩着他没区别。”
整个饭局,王建华没有提过一句合作的话,只是安静的吃着饭,偶尔和姜绾绾回忆着
小时候的玩闹。
短短的十几分钟,傅砚辞和秦子乔都能感觉到王建华此人并不想利用他和姜绾绾的关系达成合作的目的,即便落魄,行为举止却稳重淡然。
显然是更在意和姜绾绾的关系,不想让姜绾绾因为他的工作为难。
回去的路上。
王春花坐在公交车上,盯着手机上的邮件发出尖叫声。
整个车厢的人不满的看了过来,王春花却顾不得这些目光,抱着手机找到站在公交车前面的表哥。
“表哥!表哥!你快看,冷助理给我们发邮件把我们的项目介绍到傅氏集团的子公司去了!”
“我们明天就可以去签合同!”
几个同事听到声音围了过来,伸着脑袋心跳加快的盯着手机屏幕。
上面正是康达科技公司总裁发来的邮件。
王建华似乎一点都不惊讶,他反应平平的摸了一下眼镜,说出的话让人摸不着头脑。
“猜到了。”
他
们的实力不算差,只是在北城毫无关系,寸步难行。
灵若一定是看了他们的文件,看出他们的实力暂时还不配与傅氏集团合作,于是转而将他推荐给了其子公司。
这是最好的安排,既不会给他们落下口舌,又在实际之处给他们指明方向。
王建华知道,灵若说要罩着他的话从不会作假,从小就是这样,长大后再次相遇也是这样。
对待朋友永远都是赤忱真诚。
“表哥,我们要发达了!我们不用住地下室了!”
王春花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掐着表哥的手臂大声的笑着,脸上看不出一点之前的刻薄。
“你现在开心了,刚才在傅氏集团公司那么说傅夫人后悔不,还好人家不记仇,可能是给王哥面子才给我们走后门的。”
王春花也后知后觉的有些不好意思,在见到人群中能发光的傅砚辞和秦子乔后,坐在那样高档奢侈的餐厅后,她
的局促不安简直无限放大。
而反观姜绾绾的自然慵懒,她瞬间明白自己可能一辈子都达不到姜绾绾那样随意的境界,她过于高估自己了。
“我……对不起嘛,我以后不会乱说话了,我哪知道这么巧,她就是傅总的老婆嘛。”
王建华摸了摸王春花的头发。她这个妹妹在家里受了太多委屈,身上习惯带刺,又被重男轻女的爸妈刺激的蛮横无理,所受的教育局限在贫瘠的农村,一时间来到城市难以适应也是能理解的。
“灵若很记仇的。”
而且都是有仇当场报,不给一点机会的那种狠角色。
他淡淡的说了一句。
王春花睁大了眼睛看向他,似乎在无声的问:那她为什么还给我们生意做,她不报复我吗?
“你小时候见过她的,她认出你了,不过你应该早就不记得她了。”
王春花:“啊?”
“你还记不记得我小时候给你买的花裙
子了?”
王春花的父母重男轻女,上小学三年级的王春花经常穿着他不要的旧衣服和坏掉偏大的鞋子,一年到头都不会有一件新衣服,因为她爸妈的钱都花给两岁的弟弟了。
他们一边宠爱小儿子,一边往死里使唤王春花做家务,割猪草,照顾弟弟,小小年纪的王春花还不知道爸妈这是偏心,直到有一次她一个同学炫耀自己妈妈给她买了镇上的花裙子,有了爱美之心的王春花便跑回家撒娇让妈妈给她买。
王建华和姜绾绾当时正好在她家后院里偷挖地瓜准备烤着吃,就看见王春花刚说完,她妈妈就黑着脸扇了她一巴掌,响亮的吓人,把正在挖地瓜的姜绾绾吓得摔了个屁股墩。
“买什么裙子,家里那么困难你还想着攀比,你是去上学的,跟人家要比成绩,比什么衣服,爸爸妈妈累死累活种地,你就不会听话一点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