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章(3 / 5)

,让她不得不朝旁边挪了挪。

结果男人还蹭过来,膝盖时不时蹭到她的腿。她瞪回去,“路这么宽,你好好走路。”

拓跋骁一本正经:“我不正好好走着?只是想离你近点儿都不行?”

你这是″近点儿″吗?

“你再这样的话,我就回去了,让别人来看地。“无法,她只能这样“威胁"男人。

拓跋骁沉默会儿,见她表情不是在开玩笑,终于不再骚扰她了。

说是带她看位置,他根本不觉得是事儿,反而把这当成一次约会。

他心里可惜,又没怎么着她,就挨一挨都不行。路上时不时有人经过,有骑马训练的鲜卑骑兵,也有赶着牛羊放牧的牧民,还有一些半大的贵族小孩儿开始向他们父辈学习骑射,他们将来也要做这片草地上最勇猛的鲜卑勇士。

他们见到拓跋骁,无一不下马行礼,可见拓跋骁的威望,尤其是那些孩子,更是用崇敬和狂热的眼神看着他们的王。

王在王庭最危难的时候挺身而出,打败了匈奴最勇猛的乌达鞮侯,还夺回了大片土地,短短两三年就打败了周边所有部族,他们坚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比王更勇猛,王会带领他们称霸草原!

他们也想成为像王这样的鲜卑第一勇士。

拓跋骁高坐在骊鹰上,没打算跟这些小孩儿浪费时间,随意“嗯”了一声接受了他们的礼,然后指着旁边的姜从瑚,“她是本王的可敦,以后你们要像尊敬我一样尊敬她。”“是!"少年们齐声回答,神采飞扬。

姜从瑚见他们好像根本没听清拓跋骁在说什么,不论他说什么,他们都会无条件服从。

不过她还是挺高兴的,拓跋骁把她的话放在心上了。她朝少年们露出一个浅笑。

孩子们半跪在地上,抬头看向她,只见她坐在一匹雪白的马儿身上,身上的衣服也是白色的,却又闪着明亮的光泽,在身后湛蓝天空的映衬下显得格外高贵和圣洁,跟他们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少年们想不出词来描述,却莫名感受到了一种贵气。

“可敦在婚礼上撒过糖!"有人想起两日前的婚礼,惊呼出来。

经人一提醒,其余人也想起来了,看着她的眼神变得更热切了些,舔了舔嘴巴。

“可敦,您还有糖吗,我们可以跟您换吗?”姜从烟看着这些发色不一,瞳色也不尽相同的小孩儿,此时都用同一种渴望的眼神看着自己,好像面前蹲着许多品种不同的猫猫,莫名有些可爱。

她笑了笑,摆摆手,“暂时没有了,不过等我把作坊修起来就能生产许多糖,到时候你们想吃多少都可以,我今天就是来选位置的。”

啊,听她这么一说,众人都期待起来。

“那等作坊修起来我们就来找可敦换糖!”“好呀,我十分欢迎。”

简单说了会儿话,两人继续骑马朝前。

天空中时不时有苍鹰翱翔,让她想起乌达鞮侯那只鹰,姜从珮多看了眼。

拓跋骁见她好奇,给她解释,“这是苏里养的鹰,他就喜欢养这些。”

姜从瑚仔细看去,果然看到遥远的草地上有个人影,距离太远看不清脸,但身形很像苏里。

一道尖锐的哨声响起,半空中的苍鹰便听到指令飞回苏里身边。

苏里喜欢养鹰,他眼馋灵霄,所以一路上才会用那种眼神看自己。

只是可惜了,她是不会把灵霄送给他的,就眼馋着吧。“他是在驯鹰?"姜从瑚转过头问男人。

拓跋骁点点头,“对。"但接着他话锋一转,“苏里不是最好的驯鹰师,你不是有只鸟,我明天就让驯鹰师帮你驯练它。”

姜从瑚发现了,他虽然不介意灵霄跟他的名字重音,但还是不喜欢它,每次说它都不叫名字,而是“那只鸟”、“你的鸟”,真是莫名小气。

“好呀,谢谢王!”

灵霄也该训练一下了,自此来到她身边,天天有吃有喝,连赶路都搭顺风车,简直将懒惰发挥到了极致。昨天兕子还跟她打趣,说灵霄重了好多,该不会飞不起来了吧。

……这个担忧不无道理。

猛禽的体格本就大,灵霄有二十多斤,这在鸟类中已经是重量级选手了,需要极大极有力的翅膀才能飞起来。最近一个月,它光吃不运动,都快三十斤了,要再这么胖下去,可能真飞不起来。

灵霄还不知道它的逍遥日子结束了,马上就要天天上学了。

两人一上午沿着胭脂湖走了一圈,姜从因最后看中了三个地方,一个在莫多娄的骑兵营帐旁边,就是空地不太大,如果以后要扩建比较麻烦;一个离水源较近,位置也够大,但旁边不远就是拓跋勿希的营帐,对方可能会来捣乱,还有一个位置比较远,几乎在胭脂湖另一头了。三个位置各有优缺点,姜从烟不能立马下决定,打算让手底下的人再去考察一下,综合考虑。

临近中午,两人刚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