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魏征儿子:完了,这驸马是当不成了!(2 / 2)

和文成分别后,李恪决定再去西市逛一逛。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他也不想这么早就回去。

“小郑,你和我在西市转转吧。”

李恪吩咐道。

“全听殿下的!”

郑凤炽点点头。

此时的西市热闹非凡,不少外来商人都在此处扎堆。

即便是见多识广的李恪,也不由得感叹大唐的强大。

就在李恪闲逛时,一位八九岁的女孩吸引了李恪的目光。

这女孩字写的极好,一笔一划很有气势。

李恪驻足看了许久,直到女孩写完后李恪才开口道:

“能给我写一副字吗?”

女孩头也不抬的说道:

“可以啊!”

站在女孩一旁的似乎是她姐,正耐心的给她磨着墨。

“大哥哥,你要写什么字?”

李恪大手一挥:

“这样吧,我说你写!”

女孩点点头。

李恪沉吟片刻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

李白的《将进酒》就这样被李恪提前写出来了!

现在的李白还没出生,李恪可以肆无忌惮的剽窃他的作品。

《将进酒》一出,少女握着的笔突然开始颤抖了。

这位公子,真是才气逼人!

“大哥哥,这诗句我还从未听过。”

女孩抬头问道。

李恪微微一笑:

“这是我方才作的,你当然没见过!”

轰!

女孩心中一颤,难以置信的朝李恪看去。

这首诗,不管怎么看都不是平庸之作。

能写出这等作品的,不是神人还能是什么!

除了诗仙以外,女孩想不出第二个形容词。

“大哥哥,这首诗真是你做的?”

“想不到大哥哥这么帅,竟然还会作诗!”

女孩激动道。

爽!

李恪被夸美了,当下吩咐道:

“赏!”

小郑立马摸出十贯钱,放在了摊位上。

女孩的摊位人很少,除了李恪以外没有第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