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该不会以为自己和小时候一样,因为要装乖,就表现的非常喜欢这些柔弱的小动物吧?果然,等皇上那边说完话,原东良就拎着兔子过来了:“我记得妹妹小时候最是喜欢这个,还和安成抢小兔子来养,这个送给妹妹,妹妹喜不喜欢?”
宁宝珠也看宁念之,见宁念之不说话,就撞撞她:“大姐,咱们晚上吃爆炒兔肉?”
原东良嘴角抽了抽,看宁宝珠,宁宝珠赶紧做了个闭嘴的动作。宁念之干笑,伸手接过来那兔子:“活捉的?没受伤?”
“没有没有,兔子比较好养活。”原东良忙说道,见宁念之也不是那种欣喜若狂的表现,略有些遗憾:“不过,我想了想,咱们还是给吃了吧,妹妹若想养两只兔子,回头我买更好看的给妹妹,对了,我今儿还猎了一只白狐,回头让人将皮毛弄好,先攒着,等过段时间,给妹妹做个披风。”
宁念之忍不住笑,将兔子塞给原东良:“等会儿送到厨房那边去吧,我也着实没多大耐心养这个东西。多谢大哥了,大哥觉得,今儿能拿头筹吗?”
打猎也是有比试的,尤其是他们这些勋贵子弟,谁能夺得头筹,就能在皇上心里留个印象。若是运气好,说不定就直接得了官职,有了前途。就算是运气不好,可这会儿在皇上心里有了好印象,回头不管是谋个侍卫的差事还是直接进军营,都能容易些。
这评论本事的标准,自然就是今儿打来的猎物的动作,以及猎物皮毛的完整了。要不然,别人一箭射中,你百八十箭的去捅,就算是同样多的猎物,也不好说你和人家水平相当。
原东良微微挑眉,看宁念之,很有自信:“舍我其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