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1 / 3)

咬他 银八 1717 字 1个月前

沈偲像是一只失足落水的小猫,长发略显凌乱地披着,眉眼耷拉,可怜兮兮地坐在副驾驶内,看着叶开畅下车去了24小时营业的大药房。

对于叶开畅刚才的问题,沈偲脑子宕机,可能是打架斗殴伤到了脑袋,以至于半天憋不出一个字来。

车厢里充斥着一股淡淡的木质调香味,是叶开畅身上的气息。熟悉且好闻的味道掩盖了上一次留下来的大量的甜腥味。真皮座椅被收拾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水渍。车厢内整洁干净,仿佛没有一粒尘埃。

这辆车无论是从外表还是内部上看,都不像是承载过暧昧激情的地方。

等叶开畅回来时,沈偲的思绪刚从上一次车上运动的记忆里抽离,以至于看到眼前的人时,神色里夹杂了几分意味不明。

在此之前,他们两个人一见面不是在床上,就是在上床。无论地点是哪里,内核是不变的。

所以当叶开畅问沈偲那个问题的时候,她想不到他们两个人见面除了那件事外,还能做什么。

车门上锁,叶开畅的气息随之加重,好闻又熟悉。他递给沈偲一个塑料口袋,里面不仅装了各种尺寸的卫生巾,还有一瓶碘伏棉签。

“除了额头上的伤口,还有其他地方吗?”叶开畅说着打开碘伏棉签,至于沈偲刚才那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他自动忽略。

沈偲指了指自己的手臂,这上面有不少抓痕,不过问题不大。

借着车内的光线,叶开畅看清楚沈偲所指的伤,但仍不放心似的,抓过她另外一只手仔细查看。在确定好她身上的伤口位置后,再一一进行涂抹。

“痛的话告诉我。”

沈偲大大咧咧的一点也不在意:“就只是小伤口而已,不用那么麻烦。”

“不怕发炎溃烂?”

“哪会啊!小时候摔倒时手掌心上蹭破了两块皮,也没杀菌消毒什么的,过两天就好了。”沈偲一说就止不住,“记得我初中学自行车那会儿,膝盖上摔得那叫一个惨,血肉模糊的。”

“不疼?”叶开畅问。

“疼啊,肯定疼!”

“伤口也没有处理?”

“没有,就咬牙坚持了两天,等着结痂呗。”沈偲说着卷起裤腿,指着自己膝盖上的疤痕,“就这儿,到现在还留着疤呢。”

她的皮肤白,膝盖上的疤痕看着不算明显,仔细看能看出痕迹。

叶开畅让沈偲老实点别乱动,他手上拿着棉签,小心翼翼地涂抹在她的伤口上。

“不怕额头上留疤?”

叶开畅靠近,垂眸看着沈偲额头上的伤,说话间喷洒出温热的气息落在她的皮肤上。

可以说,比起伤口更让沈偲感到敏感的,应该是叶开畅自带的气场。

他们离得那么近,仿佛每一次她无所适从时,只需把脸埋进他的怀里不看他的脸,继而闭上眼感受着他落在自己皮肤上的气息,便可以让她浑身上下泛起一层层涟漪。

沈偲努力忽略了叶开畅的气息,看了眼镜子,也不太在意的样子:“就那么点疤,留就留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倒是心宽。

简单处理完后,叶开畅带着沈偲去了自己的住处。

叶开畅并非川城本地人,当初靳于砷因为汤之念是川城人的原因,非要在这个城市选址做办公楼,他没有任何意见。对于叶开畅来说,他从来没有所谓的家,只有居住的地方。

自幼父母离异再婚,他像是一块牛皮糖一般,被到处甩来甩去。年长一些后,他独自一人住进了自家家族的酒店,底下的员工都知道,顶楼有一间套房是专门留给叶家少爷的。

不久前,叶开畅还住在本市一家五星级酒店的顶楼。他在顶层的总统套房包了一年,和沈偲的第一次也是在那儿。

第一次产生买房的冲动,也是那晚结束后。

叶开畅做事一向利落,选好位置,直接全款拿下。

江畔寸土寸金的地方,他选的复式总面积有一千个平方。靳于砷第一次去叶开畅这套新房时,还调侃在里面绕得迷糊。

不过叶开畅很喜欢这种空旷的感觉,又或者说,他期待着这里被一点点填满。

沈偲是川城人,准确地说,是川城乡下来的。她在这个城市没有房,也买不起大房子。所以当她第一次参观叶开畅这套豪宅时,直观地感受到什么叫差距。

单单就说厨房吧,比她租住的那套一百平米的小三居室还大,分为封闭式厨房、开放式厨房、餐厅、储藏室等。整体的装修风格倒是很简单,都是统一的黑白灰,很低调,也很大气。

沈偲晚餐还没吃,这会儿虽不能说饿得前胸贴后背,却也是饥肠辘辘的。

“想吃点什么?”叶开畅问。

叶开畅站在岛台前,卷起衬衫袖子洗手,头顶自上而下的射灯灯光线正好撒他一肩。厨房台面高度的设计贴合他的身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