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等着,丁秀曼亲亲热热地挽着明曦的胳膊,两人一起坐到了黄包车上。
夕阳余晖无限美好,等到夜幕降临之后,这里就是繁华的大上海,红灯绿酒,纸醉金迷。
那些衣衫华丽的贵公子和名媛小姐,与这个时代饥寒交迫,过得猪狗不如的老百姓,简直不像是一个时代的人。
“站住!臭小子,你给我们站住!!”几个巡警一边挥舞着手中的棍棒,一边挤开人群,拼命追赶者着一个带着黑色中山帽的少年。
现在是六点多,正是放学下班,夜班们上班的高峰期,大上海的街道上到处挤满了行色匆匆的人。
被追赶的少年一边用手兜着自己的帽子,一边跑得飞快,冷不丁就和车夫撞到一起,车夫意外地拉停了车子,车上的丁秀曼和明曦出于惯性作用,两人身子都往前倾了一下。
“喂,走路不长眼啊你!”丁秀曼当即就非常生气地怒问道。
没见过这么冒失的人,这是赶着去投胎的吗。
“对不起,对不起……是你?!”温时新匆匆道歉了两句,正要跑开,抬头认出了明曦,顿时露出了意外和惊喜的神情。
明曦留给他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
然后也不等明曦说话,温时新把一个信件匆匆递到了她手里:“麻烦你,帮我保管一下,改天我再去找你取!”
说完,温时新就撒腿就跑了,连带着后面几个酒囊饭袋的巡警也跟着他追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