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他,一直在偷偷兜销大烟,快点把他带走!!”丁秀曼喘着气跑过来,指着躺在地上的小流氓,对着身后的仆人说道:“把他送到警察局去!”
虽然这个时期很多人都在贸易鸦片,到处都是随处可见的烟管,甚至从上到下,许多军阀等都在依靠贩卖鸦片筹集军费,鼓励甚至强制农民种植鸦片,但在明面上,政府依旧是禁制的。
因为鸦片泛滥,导致抽大烟也是一件从上至下的事情,平民抽不起昂贵的洋烟,但也有大量劣质的“杂膏”和“劣土”可以选择。
丁秀曼看着自己的仆人把人扭送走了,这才松了一口气,看向明曦,撇了撇嘴问:“你没事吧?”
要是放在以前,丁秀曼才懒得管明曦,她自己自甘堕落,抽大烟,和不三不四的流氓鬼混,关她什么事。
但是今天一天下来,丁秀曼发现明曦变了。
好像也不是那么无可救药了。
于是丁大小姐秉持着同学间应该友爱互助的原则,大发善心地决定管一管明曦的闲事。
明曦:“我没事,谢谢你。”
丁秀曼脸色微红,有点不好意思,随即想了想问道:“诶?你刚刚打人了?”
明曦:“我没有。”
“没有?那他怎么这样了。”丁秀曼狐疑地看了明曦一眼,模仿刚刚那个小瘪三做了一个抽搐的表情的动作,模样十分夸张。
明曦:“我不知道,可能他本来就有病吧。”
两人走出胡同,丁秀曼欲言又止,语气里带着厌恶的情绪:“喂,你以后别再抽那个大烟了,那个大烟不是什么好东西。”
她的母亲就是抽大烟,抽得神志不清,她从小都没有享受过什么母爱,长大后没几年,母亲就因为身子骨不行去了。
所以丁秀曼打心眼里讨厌鸦片,也憎恶抽鸦片的人。
她一开始是真的瞧不起明曦。
明曦点点头:“我知道,我以后不会再碰鸦片了。不过有件事情,我想跟你打听一下。”
听到明曦答应以后不再碰鸦片,丁秀曼顿时露出了高兴的笑容,孺子可教,果然没有白费她今天突如其来的善心。
“什么事呀,你说。”
明曦:“你知不知道有什么地方可以赚外快的?”
她的年纪太小,找工作显然不适合。而且她还要继续念书,明朗拼了命供她念书,她怎么能说不念就不念了。
丁秀曼神色诧异:“赚外快?你……”
丁秀曼突然想起来她曾经见过明曦的哥哥,是个拉黄包车的。
原主心思敏感又自卑,虽然上了学,但却一直觉得自己和班上的同学格格不入,因为班上的女生很多都是有钱人,而她的哥哥却只是一个拉黄包车的。
原主一直不愿意和别人接触,也是因为羞耻,不好意思向别人提起自己的哥哥。
“你问这个啊,真把我给问住了,唉……”丁秀曼叹了一口气,她们这个年纪,又是个女孩子,能干得了什么呢?
但是丁秀曼觉得明曦应该是穷疯了吧,不然以她以往锯了嘴的葫芦性子,是怎么也不会跟她开口问这个的。
丁秀曼面色复杂地看了一眼明曦,想了想说道:“你先别急,等我明天的口信,我回家后去帮你问问我老爹去,我爹应该会有点门路。”
明曦咧嘴笑了笑:“好,谢谢你,你人真好。”
被夸了丁秀曼有点飘飘然,脸色涨红,伸手往明曦肩膀上一揽,道:“大家都是同学,以后啊,有事你就跟我说,别自己一个人闷不吭声,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不知道还以为我们谁欺负你了呢。”
和丁秀曼分别之后,明曦就照着原主的记忆回了家。
回到家已经是六点多了,这个时期有钱人家里早就有电灯了,但是住在拥挤狭小的筒子楼里平民还用着煤油灯。
这里是繁华奢靡的大上海,在西方文化冲击的情况下,许多新式大楼拔地而起,已经初步具备了现代建筑区的雏形。
有豪华宽敞的公馆,舞厅,歌剧院。
但是所有的达官贵人和外国宾客也只能止步为此,再往南的区域,就是明曦住的地方,这里是成片的贫民区,鱼龙混杂,破败不堪,所有最低等的普通人,都住在像蜂窝煤一样的楼房里。
偶尔也会好奇的上流人士像看珍稀动物一样,偷偷往这里来看一眼。然后发一声感慨,还不是你们不努力。
“哥,我回来了。”明曦推开房门,整间屋子大概有三十平方左右的样子,明朗非常简单粗暴地用木板隔出来两个区域,一间作为明曦的房间,一间是明朗的。
她的房间小到只能放下一个单人床,和一个半人高的小柜子,还有一把凳子。
明朗的房子更简单,只有一张单人床。
“回来了?回来了就先吃饭吧。”明朗的声音听起来和早上不太一样,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