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1 / 3)

已经过了饭点,街上行人比方才还要多,穿着工字背心的大爷也摇着蒲扇聚到宾馆楼下看热闹。

大爷大妈们对着宾馆指指点点,“是丹红她爸又犯病了?”

“老孟,脑梗,已经闹了好几次了,每次犯病也不乐意去医院输液,这能不恶化吗?丹红都快愁死了。”

“老孟这个人,个性古怪,把宾馆交给丹红以后整天窝在顶楼,真说起来,把家安在宾馆里也很奇怪,他们原本不是有家吗?”

在穆昔和应时安的协助下,孟昌宇被送入救护车,孟丹红作为亲属一同上车。

人群自觉散开,给救护车让出一条路,伴随着急促的警笛声,往医院开去。

穆昔说道:“有些情况得问孟丹红,我去医院看着她。”

冉兴平从二人中间挤过来,殷勤道:“刚刚在楼下的人说这男的每天都留在顶楼,也不出门,有事就找女儿,他肯定有问题。”

应时安轻轻拧眉,瞥向冉兴平。

“我先让同事过来,这里也得守着。”穆昔看向应时安的目光有些莫名其妙的警惕,“应队长,可以吗?”

应时安做了个“请”的手势。

穆昔立马跑到宾馆前台去打电话。

冉兴平感慨道:“小穆民警真有朝气,做事真积极啊,你看看她,办事多认真,还知道先把同事叫过来守现场,这么有活力的年轻人可不多了。”

应时安的思路刚要被冉兴平带走,又立刻拉了回去。

穆昔的目的只是想认真完成工作?

他宁可相信冉兴平是女人。

应时安提醒道:“别打她的主意。”

“咋的,你喜欢她?”冉兴平惊奇道,“铁树开花了?”

应时安拧了拧眉,胸口又闷了,他无奈道:“她有男朋友,不要破坏他们的关系。”

“小穆有对象了?看不出来啊,”冉兴平感慨完又问,“不过这和我有什么关系,谁告诉你我喜欢小穆了?”

应时安冷眼瞧着他,“不喜欢你总追着人家跑?”

“我这是有求知精神!我真的很想向她请教请教……”

冉兴平话未说完,穆昔小跑回来,“他们一会儿就过来,我先去医院,你们……你们就回去好好休息吧。”

冉兴平感动道:“小穆真心善,这么关心我们。”

“也不是,”穆昔诚实道,“如果真破了陈年旧案,这功劳得是我们的。”

她看向应时安,努力让自己显得更有气势,表现出来的却是凶巴巴的样子——“刚刚我们可说好了,是我先到宾馆的!”

这是派出所的荣誉!是摆脱倒数第一名的第一步,决不能妥协!

只可惜唐英武不知道穆昔心中的想法,不然一定会感动得老泪纵横。

应时安轻哼一声。

他就知道。

应时安道:“我也要去医院,一起去?”

穆昔说:“我骑自行车来的。”

“那我也骑自行车,”冉兴平当即表态,“没人坐你那破车。”

穆昔:“坐车?”

冉兴平指了指路边停着的车,“喏,他的破车。”

二十万的红旗,在九十年代的物价来说,算是天价。

穆昔:“!!”

当刑警能赚这么多?不是吧?!

穆昔兴冲冲走到车前,“这个年代的车还真复古诶,挺好看的,冉警官,我们在医院等你哦!”

冉兴平:“……”

说好的一起骑自行车?

他还没请教问题呢??

应时安似笑非笑地看着冉兴平,轻轻晃了晃手中的车钥匙,转身冷静的朝车走去。

冉兴平:“……”

二十六岁的冉兴平明白了一个道理,有车更招人喜欢。

但感情怎能用金钱来衡量?爱情是无价之宝。

……

他也要买车!

*

孟昌宇突发脑梗,再一次被送进医院,据悉,这已经是他第五次犯病。

犯病后他不愿留在医院输液,导致病情越来越重,恶化的比同龄人要快得多。

这一次,孟昌宇的命虽然保住,但已经说不清话了。

穆昔是在病房里才看清孟昌宇的容貌。

一个很普通的老头,眉毛是灰色的,白发掺杂在黑发中是灰白色的,额头上有三道很深的皱纹,中间甚至已有黑色泥泞的痕迹。

他看到穆昔了,嘴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努力伸出手,可大半边身子已经不听使唤。

穆昔想听听他想说什么,可惜他不会写字。

“他可能会恢复,也可能恢复不了,这个我们没法给出准确答案。”

这是医生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