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手腕那个最大的口外,只有四只的口和大拇指的口。戚暮戴左手手套的时候还是非常适合的,只是稍微大了一些,并没有太多的差异,但是当他戴到右手的时候,那大拇指的口却紧紧地卡住了。
戚暮的手指已经是削瘦修长了,并不粗,能够让他都卡着无法进入,只能说明这织手套的人……水·平·太·烂。
但是偏偏闵琛还和这手套较上劲了,他目光幽邃地盯着那细小的口,到最后干脆试图用手指将那口撕得大一些。
不过细细的羊毛线怎么可能这么好撕?
在尝试了半天后,没等闵琛放弃,青年就已经伸了手覆在了对方的手上,轻声问道:“这副手套……是你自己织的吗,闵琛?”
能够让对方重视到这样的程度,戚暮已经察觉到一丝不对了。再联系到“这手套除了高档昂贵的材料,其制作工艺简直是差到不忍直视”的现实后,戚暮也大概猜测到了——
或许,这手套是闵琛亲手做的?
面对青年的疑问,闵琛手中的动作滞了一瞬,接着他轻哼地摇头:“不是我做的。”顿了顿,他又补充道:“是丹尼尔做的。”
隔了小半个地球依旧躺枪的丹尼尔:“……”
见到对方竟然都别扭起来了,戚暮更加肯定了自己心中的猜测。如果说是买的,他还能稍微勉强说服自己去相信。
……虽然他也不怎么相信谁会卖这么丑、连戴都戴不上的手套。
但是如果要说是丹尼尔亲手织的,戚暮可是一点点都不相信了。先不说他曾经见过丹尼尔用针线将一颗掉下的衬衫纽扣熟练地补好,就是说这个男人能让他戴丹尼尔做的手套……
这都是绝对不可能的好吧!
不过当这家伙傲娇起来的时候,戚暮只得笑着顺毛:“嗯嗯嗯,不是你做的,绝对绝对不是你做的。”
被当作小孩子一样哄着的闵琛:“……”
虽然手套是真的无法戴上了,但是戚暮还是勉强套上了手套——只是手指没有探出来而已。两人一起乘着电梯向顶层而去,在电梯里的挂式电视上,竟然正在放这两天维也纳发生的大事件。
闵琛今天下午刚刚抵达维也纳,这些天他一直忙于柏爱的巡演,竟然也没有注意到维也纳发生的事情。看着电视下方显示的“里昂·扎耶夫”和“罗遇森”两个名字,男人危险地眯了眸子,并没有吭声。
戚暮也只是随意地抬首看了一眼,就懒得再去理会这条新闻。
进了公寓以后,中共空调供应的暖气让两人都觉得一阵温暖。戚暮将脖子上的围巾拿下、大衣也脱下,两人十分有默契地站在衣物架前挂着衣服。那情境就仿佛是做过无数遍的一样,熟练而又自然,好像就该如此生活一样。
“我本来打算明天买点菜回来的,今天家里没有菜了,我们就随便地吃点晚饭?”
“……家里?”
闵琛的声音轻微低沉,戚暮一时没有听清:“嗯?你说什么?”
闵琛敛了眸子,轻轻摇首:“没什么。”
戚暮也没在意:“嗯,那我就去做点简单的菜吧,你要不要来帮忙……额,算了,你还是别来帮忙了吧,我今晚想吃中餐,不想吃西餐。”
对于某个男人做中餐的能力,戚暮可从来不敢恭维。
等到戚暮转身进了厨房开始做点小菜的时候,闵琛便靠在厨房的门栏边,静静地抬眸望着自己心爱的人。单薄的唇微微勾起,在愉悦的心情下,那张冷峻优雅的面容也柔和了几分。
刚才他说……是家。
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