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三十章(2 / 3)

“嗯,这几天宣传已经做起来了,我记得纽爱好像是在第二周开始的时候会进行一场演出的。”青年修长白皙的手指在透明的玻璃壁上敲打着,他抬眸思索了会儿,道:“这音乐节一共只持续两周,所以我想提前去熟悉一下地方,所以才会订下今晚的飞机。”

安静的房间里,是两人交谈的声音在不断地响起。戚暮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个男人这么好说话,一点架子都没有,和他交谈起来就好像是一个熟悉的朋友一般,永远都让你不会缺少话题。

等到说了一段时间后,闵琛似乎站起身打算离开了,戚暮便也立即站起身送他离开。但是当闵琛刚刚走到餐桌旁时,他的步子陡然一顿,看向了那桌上被碗盘倒扣住的几盘菜。

俊美优雅的面容上仍旧没有一丝表情,闵琛转首看向戚暮,问道:“这是你亲手烧的菜吗?”

戚暮闻言往桌上看了一眼,然后笑着转首看向闵琛,道:“是我烧……额……”

只见男人漆黑深邃的眸子仿佛是没有尽头的大海,就这样紧紧地盯着自己。那眼神看似淡漠冷静,但是眼底眸中不言而喻的意味却让戚暮是哭笑不得。

想了想,戚暮试探性地问道:“既然都说了这么久了,要不……在我家吃顿饭?”

“好。”

答应得快速迅捷,完全不给戚暮一个反悔的机会。

戚暮:“……”

一直等到这位大神“吃饱喝足”、满意离开后,戚暮关上了自家大门,终于是无奈地噗哧笑出声来。

“闵琛害怕虫子,括弧小拇指甲大小的”。

“闵琛居然蹭吃蹭喝”。

这种话,就算说出去,恐怕谁都不会相信的吧?

嗯……连他自个儿现在都还有点不相信。

想了想,戚暮忍不住走到电脑前,打开了某个熟悉的论坛。只见那论坛网页背景上至今还挂着某个男人俊美沉着的照片,和刚才那个因为怕虫子而连门都不敢进的男人……形成了天壤之别般的对比!

戚暮再也忍不住笑意,他勾起唇角发了一个帖子——

【如果突然有一天能和你的偶像同桌吃饭,你觉得那会是种什么感觉?括弧要真的有可能一起吃饭的。】

发完帖子后戚暮便关了电脑没有再去关注了,他继续收拾着衣物,很快便将大大的行李箱收拾妥当。趁着天色还早,小七坐上了呼叫过来的电调车,呼啸一声就向b市机场而去。

等到要上飞机前,戚暮这才想起似乎自己刚才还在多瑙河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他用手机登录了上去一看,竟然发现这种帖子居然获得了几十条回复!

【莫扎特大神早已故去,咱们就不多说了。现存有可能吃饭的偶像嘛……多伦萨先生?哈哈,那我肯定激动得要昏过去了!】

【哦我的上帝,我居然能和女神一起吃饭?我吃饭的时候一定要放女神的钢琴曲当作背景音乐!】

……

这种类似的回答倒是多种多样,但是也有几个提到了那个让戚暮无比眼熟的名字。

【和闵神一起吃饭啊……这也太爽了吧?上帝一定是和我开了个玩笑,我肯定要提前一周……不!提前一个月去训练自己的餐桌礼仪!】

【柏特莱姆先生非常有贵族气质啊,我估计我这顿饭肯定吃了等于没吃,哈哈!】

戚暮忍不住地凝眸思忖了半晌,他怎么记得……他这顿饭吃得还是非常餍足的,好像没有一点没吃饱的感觉啊。果然,想象害死人啊。

谁能想到,那个在舞台上能够号令柏爱、气势磅礴的男人,居然会怕虫啊!

戚暮深深地觉着,自己这辈子就指望着这个八卦活下去了。

而戚暮不知道的是,在隔了小半个b市的高级公寓顶层,某个怕虫的男人正淡漠着一张俊脸,身姿笔挺地站在光洁硕大的落地窗前。他的眼前是华夏首堵繁华喧闹的夜景,光彩朝华,霓虹灯闪,不夜城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闵琛拿着电话,低眸看向了脚下车水马龙般的街道。

“你飞机起飞一个小时前突然让我去订票,我这哪儿订得到啊!华夏又不是德国,我们也不好动用关系,只有明天的机票了,闵。”丹尼尔垂头丧气的生气从电话里传出。

男人微微蹙眉,最后也只得无奈地启唇:“嗯,好。”

丹尼尔想了会儿,问道:“你要去港城做什么?哦对了,港城最近有个音乐节啊,你是想去看看吗?不对啊,你这种自闭症患儿以前可从来不喜欢去这种热闹的地方……”

谁料丹尼尔的话音刚落,闵琛便危险地眯了眸子,语气也陡然一降:“你知道有个音乐节?”

丹尼尔下意识地回答:“当然知道啊,克多里就收到了邀请呢,我当然知道了啊。不过人家可没邀请你,哈哈。”

克多里·门萨是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在全球拥有极高的声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