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能文能武,博得芳心(2 / 2)

贵重,你可别妄加糟蹋。”

当时还没有什么四大发明,丝帛确实贵,寻常人家只能用竹简写字作画。

只有富贵人家才能用丝帛。

“唉,既然苏将军喜欢,那我就送给你好了。”

“只不过还没给这首诗取个名字呢。”

“这样吧,这首诗就叫做《青云志》。”

萧辰把苏凌云手中的丝帛接过来,在上面写下青云志几个字,又写下自己的名字,盖了个章。

苏凌云看着萧辰盖的章和签字,心里美美哒。

这首诗词慷慨豪放,比起最近那些文人骚客写的男女情爱之词好太多了。

真是有些让人神往。

“苏大小姐,这算是定情信物了吧?那咱们什么时候举办婚事。”

苏凌云听萧辰这么一说,回过神来,又羞又怒,凶神恶煞的对萧辰说道:“哼!老娘才不会因为一首诗嫁给你呢,想得美。”

说着她小心翼翼地将丝帛卷进了袖子,骑着白马扬尘而去。

苏凌云走了之后,秋香红着脸,崇拜的看向萧辰。

“殿下,没想到你这么有才。”

“伊奴婢看,您写的这首诗,古往今来没有哪一首诗能与您的这首诗相媲美,其中的豪言壮志,太热血了。”

“放眼整个大乾帝国,也无人能和您一较高下。”

萧辰哈哈大笑,重重一下拍在了秋香和春香的蜜桃之上。

“好了好了,你们呀,就别拍我马屁了。”

两个丫鬟这才羞答答的收拾东西离开。

丫鬟离开后,旁边两个侍卫的队长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神情激动。

“殿下,殿下大才,已经将我深深折服,莫将愿追随殿下。”

“两位,这是?”

萧辰一脸懵,这些人大多都是皇帝派来监视自己的,这是要干嘛?

“殿下。”

其中一个大内侍卫语气恭敬的说道:“殿下,末将名叫高志远,他是我的同乡,我们是并州人士,他叫潘凤。”

“五年前,我们随陛下御驾亲征,被匈奴围困,我等作为苏大将军仗下的亲兵,跟随将军奋勇杀敌,这才带着陛下突出重围,因此被提拔到京都担任大内侍卫队长。”

潘凤眼眶通红,声音哽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