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瑶,籍贯中国x省x县,家里不是很富有,但爸爸妈妈只有我一个女儿,对我很好。
从小到大,我学习成绩都很优秀,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我长的漂亮,妈妈花钱让我去上钢琴课,我过得很幸福。
大学毕业后,我进了一家大企业的分公司上班。
在实习期的时候,我看见了这家分公司的总经理,他叫秦鹤,人长得很帅。而且我听同事说,秦鹤还是总公司董事长的儿子,下任董事长已经定好了就是他。
我对他可以算上一见钟情,何况他还有这么出色的家世,这么好的金龟婿放在眼前,不要太可惜了。
我长得漂亮,又会打扮自己,从来不缺男孩子追,我信心满满的主动出击了。
我追了他两年,秦鹤被我的执着打动,和我交往了。
我在公司里的职位也节节攀升,尽管有人在背后说我坏话,但是我根本不在意。
我和秦鹤交往了三年,该做的不该做的全都做了,他也不是只和我玩玩的风流公子,他很珍惜我,很爱我,我觉得我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女人。
可是好景不长,秦鹤的爸妈把他叫回家,给他订了一个未婚妻。
对方是与秦家不相上下的世家,秦鹤拒绝不了。
于是他选择和我分手,我当时觉得天都塌了。
我不想放弃他,谁知那位大小姐也过来了,她穿着订做的高级洋装,头发妆容无一处不精致的熠熠发光,提的包是我四五年不吃不喝才能买得起的名牌。
她从头到尾把我贬低了一遍,言辞却极为文雅,没有脏话,却句句带刺。
秦鹤为了避免我再被她贬低下去,拉着她走了。
后来,我的工作也没了。
听说秦鹤被调回了总公司,和那位大小姐结了婚。
我什么都没了,女人最好的五年的青春年华都给了他,却什么都没落下。
我搬着东西离开公司的时候,精神恍惚没看红绿灯,被撞死了。
然后我穿越了,在一个小女孩的身体里重生了。
这个小女孩叫做陈凝,父亲是当朝左相陈艺之,手中权势极大。
陈艺之最疼的女儿叫做陈瑶,是陈凝的嫡姐,而陈凝,是陈艺之妾室生的女儿。
我感觉老天爷在耍我,这辈子有权有势了,可惜只是一个庶女,还是不被重视的庶女。
我一点都不甘心,于是我和嫡姐陈瑶争宠,我露出两世为人的智慧,甚至小小年纪作诗语惊四座。
陈艺之渐渐重视起我,我想剽窃诗词,哪知许多诗词已经被前朝一个叫李玉的女人作出来了。
我恨的牙痒,但谁让我没穿到李玉之前?
我只能转而写书,多亏了那李玉剽窃的太多,早早死了,不然我可能现在连书都写不了了。
我第一本书是《红楼梦》,我爸爸是语文老师,他很喜欢《红楼梦》,教我认字时也是拿着《红楼梦》,耳濡目染之下,我对其中的故事也知之甚详,朗朗上口。
我也不敢说全记下来了,因为《红楼梦》实在太厚,更何况时年已久,有些地方都已经忘记了。
但是我文笔一向很好,我改编了《红楼梦》。
《红楼梦》出世之后,几乎所有读书人都知道了我陈凝的名字,我的声望大涨,陈艺之对我更为重视起来,甚至与嫡姐陈瑶不相上下。
嫡妹陈蔷和陈瑶是同一个母亲,她从小就很嫉妒备受宠爱的姐姐陈瑶,看陈瑶很不顺眼。
我出了风头让陈艺之看重,刁蛮成性的陈蔷自然也来找我麻烦,我用计让她在陈艺之面前暴露,她被陈艺之狠狠的训斥了一顿。
《红楼梦》给我带来的便利实在太大,我已经被允许了和陈瑶一样的权利,有我这个才女在府里,陈艺之吸引了许多读书人的视线,连带着他左相之名也越发响亮。
陈艺之也因此对我比陈瑶还好,之前那高高在上,对我不屑一顾的陈大小姐有时候也不得不对我低头。
我心里很满足,在她对我低头的时候,我仿佛看见了前世那个大小姐鼻青脸肿的趴在我脚边舔我的鞋子,诚惶诚恐的对我说对不起。
陈瑶恨起我来,我不把她放在眼里,我已经开始准备我的下一本书,我要写《三国演义》。
花了我将近一年的《三国演义》上市之后无人问津,原因在我阅历不够,笔力不足,写不出三国时那动人心魄,风起云涌的豪气与义气。
我重新写起爱情,《西厢记》之类的层出不穷,我也入了豪门大户里的大小姐们的眼。
我以为我比下了陈瑶,可谁知陈瑶还有一个未婚夫。
镇国公的长子,盛临辉,未来的镇国公世子,镇国公。
如今的镇国公手握重权,堪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镇国公夫人还是皇上最为宠爱的元福公主,一等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