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还是书简,用起来非常不方便,若是有轻薄如翼的纸张就好了。
想了半天,没想起来。
算了,正好肚子“咕咕”叫,来做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吧!
穿越来大秦这么长时间了,每天煮菜,一到饭点,他就头疼。
秦风来到膳房,卷起袖子开干。
红烧肉这东西,前世的时候,他经常吃。
烹饪过程更是熟稔。
先把五花肉切成块,然后再用开水煮一会,捞起来过凉水。
接着,用冰糖炒个糖色。
不过,这里没有冰糖,只能作罢。
紧接着,等油锅烧热之后,他将一块三十斤左右的猪肉丢下去。
“滋滋!”
油香和肉香弥散开来。
随即,撒了一把茱萸,香叶,茴香,八角等丢进去,慢慢焖煮。
这个焖的过程很讲究,先用小火,再用大火收汁。
厨房的下人们一个个眼睛睁大,馋得直流口水。
今日小公子心血来潮想要做饭吃,小公子身娇体贵,若是磕着碰着,他们可担待不起,只得守在一旁。
没想到,小公子竟自创美食。
“好香呀,我今天第一次知道猪肉也可以这么香。”
“八角,桂皮,这些不是中药吗?也能做菜?”
“看小公子这架势,必然是能做菜的。”
秦风估摸着焖的时间差不多了,踩着小板凳,小手拿着筷子,试了试。
软硬度正好!
可以吃了!
一盘色泽红亮,口感酥软,香鲜可口,肥而不腻的红烧肉出锅,配上大米饭,简直是人间美味。
秦风坐在自己的房间,拿起筷子正要品尝的时候,正巧嬴政推门走了进来。
刚进府,嬴政就闻到一股浓烈的肉香,深吸一口气。
宫里那些食物,来来回回都是那几样。
这肉香隐隐勾起他的食欲。
询问后,才知这肉香是来自秦风之手。
据说,今日秦风亲自下厨,做了一道鲜香、色泽红亮、口感酥软的“红烧肉”。
虽不知道红烧肉是什么东西,但既然这么香,味道定错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