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就算是狗尾巴草长得再粗壮,也只不过是狗尾巴草罢了,还没有鲜花好看呢。
“妈,这是我拿来种的,我看家里不是有块空地吗?没有计划的话,就留给我种吧。”
处理好人参,林歆欢进厨房,眼睛亮亮的看着吴秀丽。
让吴秀丽心一下就软了,自己闺女长得那么好看呦,怎么忍心拒绝她呢。
虽然不敢苟同林歆欢的审美,还是帮她把“狗尾巴草”种了下去。
看着林歆欢熟练的挖坑,吴秀丽不知补脑了什么画面,眼睛红了。
“闺女,你在外面受苦了,晚上让你爸爸给你炖大骨头汤喝。”
“?”
“好!”
林歆欢被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搞懵了。
但是有好吃的,怎么能说不。
完全没想到在古代侍弄药田的技能,让养父家背了黑锅。
吴秀丽还以为豪门连买菜的钱都舍不得,还要让林歆欢种地供给一大家子。
要是林歆欢知道吴秀丽的脑洞,肯定笑疯了。
对对对对,就是这样,纯纯的压榨。
剩下的萝卜被林庄成切成细丝,入锅里轻轻焯了一下,铺垫在碗底。
一指节的小海虾,在滚水中马上变红,盖在萝卜丝的上方。
嫩嫩的竹笋,一半做成竹笋红烧肉,一半用来煮笋汤。
汤里什么都没放,只是加了一些味精和盐,把笋的甜味立马就调动出来。
整整煮了三个大铁盆子,林歆欢看家里三口人也吃不完,便提议给大伯家送上一些。
林歆欢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小姑姑也嫁到了另外一个镇上。
在神山镇里比较亲近的就是大伯家,她跟大伯一家见过几面。
林歆欢对话痨的壮壮哥,憨厚的大伯,和善的大伯母,好感度还不错。
有好吃的也愿意分享给对方。
在越小的地方,越要注重人际关系,说不定啥时候,有让人搭把手的事情。
林庄成惊喜,他们兄弟从小就感情好。
结婚后,还是住在附近,不管谁家有什么事情,都会搭把手。
家里有好吃的,好用的东西,都会分一些,给对方送过去。
但是林露露经常会抱怨,大伯一直占家里便宜,每次都对送东西过去不乐意。
说话的时候,还吃着林壮壮给她从县里带回来的车厘子。
车厘子贵,林壮壮也只买了两斤,就送了一斤给林露露吃。
到最后,还得到个来打秋风的评价。
这次是欢欢朋友送来的,他可不敢自作主张把东西送出去。
没想到还是孩子孝顺,有什么都想着家里人。
“好~让生生给大伯送过去~”
林生生应了一声,一拐一拐的走来。
林歆欢看着三个大海碗和林生生两只小手臂。
即使已经养胖了不少,还是细细的一圈,大拇子和食指一包,还有缝隙。
“我去送吧。”拿了一个托盘,把碗放上去。
林庄成笑得挤作一团,在围裙上擦干净手,连连应好。
“生生,你给姐姐带路。”
“姐姐,跟生生走。”林生生就像条小尾巴似的围着林歆欢。
眼里满满都是崇拜。
他的心完全被林歆欢笼络过来了。
他的姐姐是开超市的哎~
他的姐姐还会煮甜甜的药~
他的姐姐还会开车~
他的姐姐吃饭超级香~
姐姐吹已经初显端倪。
小孩的快乐超级简单,自从林歆欢开了超市后,林生生从来就没有缺过零食。
原本家里的零食都是林露露专属,自己连一块钱的辣条,都只能吃她剩下的。
以前超级羡慕的就是,口袋里随时能掏出干脆面的人。
但是他现在已经成为了自己最羡慕的人,姐姐见自己喜欢吃干脆面,直接搬了一箱到他房间里。
天哪!他连做梦都是干脆面的味道。
等她和林生生回来的时候,原来的三个碗里装上了一条香煎小黄鱼、冬瓜鸭肉、咸菜炒大肠。
林庄成了然一笑,招呼两个小的吃饭。
林歆欢听到能入座,筷子挥出了残影。
动作迅速,但丝毫不见粗鲁。
往常觉得萝卜有股臭味的林生生,往萝卜煮虾的碗里,夹了好几次。
头一回觉得萝卜那么好吃,一股子清甜味。
吴秀丽止不住赞叹:“欢欢朋友送来的大萝卜就是好吃,比我们自家种的要甜不少哩。”
“而且那个头又大,乍一看还以为是萝卜成精,看不住就要化成小娃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