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咯。”一只色彩鲜艳的野鸡惨叫一声,就被军刀击中身子,重重掉落在积雪中。
陈平快速上前捡起野鸡,仔细打量一番发现是一只雄性的七彩山鸡。
七彩山鸡又名野鸡,是一种肉质特别鲜美的鸡类,但野鸡并不真正属于鸡类。
野鸡营养价值特别高,因为它经常吃的都是草例野果。
它的智商特别高,懂得利用脑子戏耍人类,而且它的生命力顽强,耐高温抗寒冷。
不过,这玩意刚好滋补身体,是一道美味佳肴。
“这下雪儿和灵儿有口福了,哈哈!”
陈平用稻草绳串好野鸡放将它在马背上,就继续挖掘羌活。
不多时,羌活装了满满一个大麻袋,陈平掂了掂重量,大概估计有个十多斤的样子,就翻身上了马背,回了家。
刚回到家,陈平将野鸡交给叶若雪叮嘱道:“野鸡剁碎一点,配上腊肉一起爆炒,那味道一个字,香!”
“嗯嗯。”叶若雪回答道,看着色彩鲜艳的野鸡,眼睛都亮了。
谁不想吃鸡啊。
陈平笑了笑,迈步走进柴房里,挑选了一个小麻袋,往里面装了三斤半的羌活。
随后,将剩下的羌活交给叶若雪,吩咐她熬制一锅羌活汤,用来抵抗风寒。
搞定好之后,陈平骑着汗血宝马朝着王建柴出发。
此时,在家里的王建柴左顾右盼,心里很是焦急,害怕陈平寻不到羌活来救治自己的宝贝女儿。
今天,他冒着风雪从天南镇走到这里,为的就是七顶山里面的羌活。
正当王建柴愁的焦头烂额的时候,陈平骑着马闯了进来,将装有三斤羌活的麻袋扔给他,说道:
“你要的东西,我给你找回来了,你看下是不是羌活。”
王建柴打开麻袋,仔细检查了一番,忍不住高兴道:“陈平大哥,这件事真的很感谢您。”
“从今天起,我王建柴就是你的人了,如果您哪天要天南镇生活的话,一定找我,我给您安排的妥妥的。”
说完,王建柴对着陈平来个一个九十度鞠躬。
陈平微笑点点头,心中想到天南镇到底怎么一番的景象,会不会和大安村一样落后呢。
王建柴装好三斤羌活,转身走进卧室里,翻找一番拿出一瓶完整三十年的茅台,双手交到陈平手中,尊敬道:
“陈平大哥,这酒是小弟的一番心意,还望您不要客气。”
陈平笑了笑,欣然接受,他眼里对这个非常上道的王建柴不由得多了一丝好感。
看着王建柴冒着风雪骑马连夜赶回天南镇,陈平并没有相送,因为他深知人性的劣根性,对人一次好,属于恩,多了等于仇。
升米养恩,斗米养仇。
刚到院子大门口,陈平就忍不住抽了抽鼻子,贪婪地吸了吸野鸡肉和腊肉爆炒在一起散发出来的香气。
回到家里,陈平一家人围着木桌落坐,上面摆放着一大碗色彩鲜亮的野鸡肉。
叶若雪架起一块鸡肉放进陈平碗中,看着窗户飞落的雪片,轻声道:“这冬天快要过去了,等开春了,争取我们一家人来个丰收年!”
“雪儿,你放心,来年一定是丰收年。”陈平吃下鸡肉,微笑着点点头。
“我相信姐夫一定行的!”叶灵撕咬着鸡腿,眸子里充满浓浓的憧憬。
陈平笑着看向叶若雪和叶灵,心中更加坚定要带着一家人致富,走向小康家庭。
正吃着呢,突然院子外有人急促敲门,陈平立刻穿上熊皮大衣走了出去,问道:“谁啊?”
“陈平,是我陈楠。”
“你有什么事情?”陈平心里有些不爽,怀疑这个陈楠是不是闻到野鸡香味了,想要过来蹭吃蹭喝。
“陈平,我大哥的闺女中风寒了,人都麻了,快不行了,得赶紧下山找医生去。”
“你的汗血宝马跑得快,视积雪为平地,我想找你借一下马。”
陈平一愣,外面这么大雪,天又这么黑,这下山不是找死吗?
自己的汗血宝马确实能够在雪地里快速奔跑。
但上次打猎队的事情,自己现在还没消气呢,要不是自己运气好,现在指不定只能骑黑毛驴呢。
不过,这原主记忆里,陈楠大哥就是原主的大哥陈大牛,为人还算不错。
在原主被村霸一家打倒地上学狗叫的时候,他还出面帮助过原主。
虽然没什么卵用,但好歹比其他陈家人管用。
想到这,陈平立即问道:“人现在在哪里,找医生看过没?”
“还没看过医生”陈楠皱了皱眉头,脱口道:“现在大哥找了一个郎中”
“什么?郎中?!”陈平楞了一下。
陈楠焦急地搓了搓手,道:“咱们村子里没有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