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似的耸动着鼻尖,似乎在透过皮囊闻他血肉的气息。
黏黏糊糊地,让人想拍开,却又觉得可爱。
他好像格外喜欢这个动作,也不知道在闻什么,谢容是不懂的。
他是个男人,也爱干净,岑溪安到底为什么执着于闻他。
但他还是放任了自家的小狗。
小疯狗好像高兴疯了,听到他说恐怖故事,格外不满,“容容,不能说这是恐怖故事。”
岑溪安眼神亮晶晶地,“是爱情故事。”
到死都不分开,血肉、骨灰全融于一体,谁也分不开他们。
这难道不是爱情故事吗?
谢容听他开口,张嘴就想说叫“小叔叔”,还没说出口,他先顿住。
现在叫小叔叔,好像很不对劲啊。
结果岑溪安蹭了蹭他,说:“容容是想让我叫小叔叔?”
“我是听话的小狗,你知道我拒绝不了你的,小叔叔好喜欢你。”
谢容:“现在不用叫了,随你。”
他还不想让“小叔叔”这个正常的称呼带上说不清的意思。
岑溪安一脸“小叔叔我懂你”的乖巧眷恋,“小叔叔不用迁就我,我愿意喊的,只要小叔叔高兴就好。”
“小安喊什么都不重要,小叔叔你喜欢的话我愿意让你快乐。”
“?”说的好像他是个有奇怪xp的变态一样。
谢容臭着脸,“我不快乐。”
岑溪安立马担忧道,“那怎么样,小叔叔你才能快乐呢?”
“”
首先从戒掉小叔叔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