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逢喜事精神爽啊!”
吃完饭,李浩回到房间,顺势来了个葛优躺。
今天,是不寻常的一天,是他穿越以来最开心的一天。
老王和老赵,终于有意向他投效了!
他做梦都盼着这一天,没想到美梦近在眼前。
当务之急,是怎样在一个月内说服他们。
毕竟。
这是两个大男人,不能用前世追求女神的套路。
通常情况下,买束鲜花和钻戒,准备一顿烛光晚餐
实在不行,再买两套化妆品或名牌包包,只要人长得不磕碜,说话别太二,总能找到突破口。
而古代寻访名士,最高境界,当数刘备的三顾茅庐,请得诸葛村夫出山相助。
李浩同样有信心,将老王老赵纳入麾下,做他的左膀右臂,共成大业。
但想要打动他们,似乎没那么容易。
之前,他曾许诺出相国和大将军的高位,都没能奏效。
看起来,任重而道远啊!
翌日清晨,鸡叫三声。
“老王老赵,看我给你们送什么好吃的了?”
只见李浩顶着两个黑眼圈,打着哈欠,敲响了后院的房门。
昨夜。
他苦苦思索了一整晚,始终没有头绪。
最后,决定先从讨好开始,把糖衣炮弹劈头盖脸地砸过去,让他们招架不住。
第一招:
以美食诱惑之!
所谓,想要拴住一个人的心,先要拴住他的胃。
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是名副其实的吃货,对美味的食物没有抵抗力。
况且。
他今天拿出的东西,保证能把人馋得直流口水。
“小兄弟,起的好早啊!”
“真是的,又麻烦你亲自来送饭。”
门开了,王翦探出头来,把李浩让进屋内。
“什么味道?”
“好香啊!”
始皇帝从梦中醒来,看着李浩手里的铜盆,上面又扣着个盆,捂得严严实实。
“快来尝尝,相信你们一定会喜欢的!”
说着,李浩揭开谜底,里面竟是满满一盆炸鸡腿,外面裹着金黄的外衣,喷香扑鼻。
王翦随手拿起一个,左瞧右看,脑子都有点不够用了。
真奇了怪了,这小子是有个百宝囊吗?
随随便便,就能捣鼓出一些稀罕玩意儿。
但的确挺好吃的!
一口下去,外酥里嫩,满口留香。
原来,壳是用麦粉做的,里面是一只肥嫩的鸡腿,再经过油炸,简直绝配!
连李浩都相信,没有人能挡得住这个诱惑。
如果再来一杯加冰的可乐,滋味比神仙都美。
光始皇帝自己,就吃了十来个,袖子上沾了油都顾不上。
都快香迷糊了!
当盆里最后一个鸡腿被王翦拿走,他立马把严厉的目光扫过去。
“咳咳”
“老王,我想你应该吃饱了吧?”
王翦立马心领神会,把刚到手的鸡腿让出去了。
这一幕,让旁观的李浩顿生想法。
看来,这两个人里,是以老赵为首,老王更像是个跟班。
只要搞定了老赵,另一个就不成问题了。
而刚刚的一顿炸鸡腿,他显然吃得很满意,胜利有望啊!
“老王、老赵,我先出去了!”
“你们好好歇着,有什么吩咐,尽管说!”
“等中午,我再给你们做一顿大餐,保证不带重样的。”
打了个招呼,李浩就去忙别的了。
等他走后,屋子里剩下嬴政和王翦,彼此相视一笑。
“陛下,这小子是想圈养我们吗?”
“每天好吃好喝好招待,什么都不用做。”
“但不知道,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啊?”
始皇帝却依旧安之若素,几乎把这儿当成了自己的地盘。
只见他伸直腰杆,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管他呢!”
“每天睡饱了吃,吃饱了睡,清闲自在,实在是太享受了。”
“回到咸阳,就要面对百官那一张张臭脸,和批不完的奏折,烦得要死,哪比的上这里舒服啊!”
王翦有些意外,半开玩笑的问了句。
“陛下,您真打算一辈子住在这儿了?”
始皇帝不满的道。
“怎么?”
“不可以吗?”
有一说一,他现在都有点不想走了。
此间乐,不思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