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章 军政革新(2 / 3)

明末大寨主 渤海郡公 1849 字 4个月前

救民军献出一份努力,看着他们逐渐成熟,能够担当大任,楚行自然心中甚是欣慰。

陈先赟并没有任何倨傲之色,“末将不敢鞠躬,此次雷霆扫穴行动之所以那么顺畅,是因为大王您的天威早就遍布青州府,百姓如洪水滔滔,站在我们一方,军情司如同锐利的眼睛,监视着一切反对势力,救民军将士上下齐心协力,那些妄图对抗我们的敌人,自然如同土鸡瓦狗一般,顷刻间消融了。”

“此外,地方的治安军表现也非常不错,与正规军配合非常默契。”

楚行惊喜道:“如此看来,按照你所说,治安军已经算是成熟了?”

陈先赟闻言汇报到:“成熟还算不上,毕竟治安军的规模一般,训练的时间也比较短,最主要的是他们的武器相对比较落后,如果让他们上前线是不可能的。不过让他们在后方处理些治安上的事务没有问题,甚至打击盗贼,剿灭一些渗透进入的明军也是可以的。”

君臣二人口中所言的治安军,乃是最近新成立的部队,反正大量的青壮不断参军入伍,没有办法安置,干脆就成立了一支新式军队。

这支军队由以赛八仙为内阁负责日常的管辖,但是一旦进入战时状态,要归兵部和大都督府调遣,楚行是最高负责人。

之所以这支军队归属行政官员系统管辖,是因为随着救民军辖区的扩张,地方上的治安受到了莫大的挑战。

尤其是一些武装地主,直接暴力抗缴税款,让楚行意识到,依靠职业军队去镇压,大材小用,依靠民团乡勇打不过,

而且,救民军是用来和朝廷打仗的,如果遇到明军大举进攻,那可是要集合全部兵力去对抗的,到时候连大炮打蚊子都未必有时间。

对此,楚行想到了,在乡勇和救民军之间,建立一支二级响应部队,那就是治安军。

本来楚行的意思是派遣第一守御千户所干这件事情的,但是检阅了队伍之后,发现第一守御千户所发展的不错,作为地方治安军太可惜了。

经过与军方高层的一致讨论后,救民军将部队分为甲乙丙三大类,甲类就是常规军,属于对外作战部队,乙类便是治安军,丙类就是乡勇一级。

乙丙级部队,如果立下赫赫战功,是有可能晋升为甲级部队的。

而日常工作中,甲乙丙的武器装备,是呈现出一级一级的弱化趋势。

其中乙级部队的武器,比起甲级来说,要差很多,他们虽然有一定的战斗力,士兵的训练也相对比较严格,但是铠甲基本上不配备,军饷也少一些,最主要的是武器以大刀长矛为主,火炮也基本上不配备。

当然,编制上,也不可能跟救民军甲等作战部队一致。

而是采取小规模编制,这也是为了更好的适应地方上作战,一般的治安军,以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基础,编制为三百人到五百人,设置一名把总。

两到三个乡,设置一处治安营,负责当地的治安。

百人,震慑两三个乡,这个兵力已经非常充足了。

如果治安军都处置不了的对手,就必须派常备军去镇压了。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救民军不仅仅是军方在频频变动。

在这个档口,楚行对整个文武百官的官僚系统就行了一定程度的改动。

比如将寇烈从军中重新调回来,负责御史台,其御史台负责监察百官,直接对楚行负责。

御史台不仅仅可以监管官僚,同时还拥有管理没见犯罪的权利,效仿后世的检察机关,对各种违法行为提起公诉。

此外,还设置了大理寺,大理寺和刑部拥有类似的职能,即审理案件。

但是二者的职能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通常情况下,在刑部完成案件的审理工作之后,则应当交由大理寺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如果说都察院是为了审查刑部审判的过程,那么大理寺则负责的便是对刑部审查后的结果进行审查。

虽然三司的设定,只是暂时的权宜之计,但是却也解决了大乾王国目前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那就是司法极其混乱。

而三司职权的明确,可以保证大乾王国的运转过程中,很多问题,都可以走合理的法律程序。这大大解决了楚行的工作上的麻烦。

作为一个大王,隔三差五的有可能审一下老卒家里老母鸡失窃的案子,这才是真的浪费时间。

除了司法机构的变动之外,其他的机构也在变动。

比如户部,新增了税务司、招商司、外贸司、内政司,除了原有的工作之外,还要担负起工商业的发展,吸引外来资金,同时与民生相关的工作,也要归户部管理。

此外,还设立了鸿胪寺,管民族事务与外事接待活动及凶丧之仪,政令仰承礼部。

因为救民军现在已经打通对外的通道,意味着海上的客人随时可能抵达,楚行已经安排鸿胪寺的人学习外语,要抓紧一切可能合作贸易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