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让这些人吞下神被迫流出的血肉,达到控制凡人的目的;另一部分则是单纯的因为不屑,不想脏了自己的手。
所以虽然生气,但后来她过了气头,再仔细想想,又觉得事实并非如此。
明明可以还手的,不是吗?
拥有那样一副至美的皮囊,从而勾起了人心中求而不得的贪念,所以必须得承受掠夺与屠杀,承受这些被勾起的恶意?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受害者没有错,错的永远是施暴者。
“就这样,我再一次救了他。”
第二部戏结尾时,情况紧急,原晴之必须借用虞梦惊身上的师家玉佩出戏。所以后来司天监和心理医生们分析这一段时,也以为她只是为了出戏,顺便将人带出火场,故此没有多问。
只有原晴之知道,自己已经不再是“雷柔”了。
至少,在那个吻里,她只是她自己。
原晴之可以编织一万个谎言,但她欺骗不了自己的本能。
即使当时是需要安慰虞梦惊,安慰他的真容并不难看。可明明有无数种方式,言语,触碰,她统统一个没选,而是选择了亲吻。
戏外人怎么会被蛊惑呢?一个踮脚,便暴露无遗。
“所以,我觉得可以排除掉见色起意的选项。”她托腮分析。
不然也犯不着亲吻那半面白骨。
说着说着,原晴之又有些郁闷了。
“直到现在,我还是不理解,我为什么会喜欢上他。”
“仔细想想,那家伙明明没什么优点啊。除了长得好看以外。”
在林妈的眼神下,她不情不愿追加一句:“行吧,他对我倒是挺好的。就是控制欲太强,占有欲太强,让人有点喘不过气。”
“但架不住小姐喜欢。”
“......哼。”
见原晴之嘴巴鼓成河豚,林如花不由得笑了:“其实啊,小姐这么想很正常。因为喜欢本来就是没有道理的啊。可能一个眼神,一次回眸,一次触碰……要是人能够控制住自己的情感,那还叫人吗?”
“不过听您这么描述,小姐和那臭小子是两情相悦,那倒不如抓住时机,趁着年轻,勇敢去尝试一次。不要得到婆婆我这个年纪了,回想起来,才追悔莫及。”
原晴之沉默了。
她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将自己的头埋进膝盖里,良久,才闷闷地开口。
“您说得对。但我们是不可能的。”
“啊?”林如花一时间没听懂:“怎么会不可能呢。现在都是法治社会了,又不是以前封建社会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联想起原晴之这三天的遭遇,她试探性地问道:“难道小姐是喜欢上司天监里的公职人员了,对方位高权重?”
“不是啦。”原晴之哭笑不得。
听到这,林如花表情瞬间严肃:“那是不是那个臭小子做了什么对不起小姐,让小姐生气的事?”
“也没有。”
原晴之不知道该怎么和林妈解释,后者只是个普通人,并不知晓入戏相关的事情,更不知道,喜欢上一个戏中人,是一件多么绝望的事。
或许喜欢就是能让人产生亏欠。
如果非要说的话,原晴之觉得,反而是自己亏欠虞梦惊更多。
虞梦惊做错了什么呢?他唯一错的,可能就是爱上她。
从祭坛上离开时,原晴之能够感觉到,停留在背上的,那道极具存在感的视线。
她知道虞梦惊一直站在原地,等她回头。用那种沉默的,猫猫期盼主人回心转意的眼神。或许这五百年多年里,在雷柔死后,他便是这么过来的。
可越是如此,她越是不能。
她不能给虞梦惊任何一点希望。
所以,她一次也没有回头。
哪怕在先前虞梦惊的声嘶力竭里,早已灵魂震颤,泣不成声,差点就将自己的心意脱口而出,原晴之也愣是忍住了。
“是我对不起他,我亲手掐灭了所有可能。”
不敢承认,才会拼命躲藏。没有希望,才会做得决绝。
“明明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却这么伤他的心。”
一想到虞梦惊现在已经心灰意冷,彻底放弃。认定了她是一个满口谎言的骗子,虚伪贪婪的渣女。原晴之就不可遏制地,从心底里生起难过。
虽然是她一手促成的结果,但没有什么比所爱之人的恨,更加令人难堪。
“我才是那个胆小鬼,连表达自己心意的勇气都没有。”
原晴之抽了抽鼻子:“林妈,我好差劲啊。”
“我再也遇不到像他那么爱我的人了。”
虞梦惊说得对。
寥寥的几页戏文纸,便走完了他的一生。
殊不知现实和戏文的差距,远远不止那薄薄的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