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二百四十七条(1 / 2)

医路官途 帷赫 1090 字 5个月前

凌游这一道被背出去,引来了不少人探头围观,议论纷纷。

余欢等人刚走到一楼大厅,就听见一阵救护车的警示声由远到近的传来,不一会,就见救护车停到了正门口,随后下来了几名医生护士抬着担架床跑了过来,在余欢等人的帮助下,将凌游在担架床上放平躺好后,就被这几名医生护士抬着上了车。

余欢命令其中一名省厅的同志说道:“你跟着一起去。”

那人立正说了声“是。”就跟着医生护士一同上了救护车,而余欢现在不能走,他要等着“罪魁祸首”回来呢。

余欢看着救护车开出大院,随后负手站在办公楼的门口,看了一眼龙世安的车后,便直直盯着大门口的方向。

刚过去几分钟,只见一辆警车拐到了县局大门口,然后呼啸着就开了进来,随后朝着余欢所站的地方驶来。

车刚停稳,就见庞大佑开门下了车,当看到余欢后,他迈步小跑着走了过来,然后走到近前敬礼道:“平谷县公安局局长庞大佑。”然后又看了一眼余欢的警号后问道:“领导是?”

余欢便抬手随意敬了个礼:“河东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余欢。”

庞大佑闻言赶忙笑呵呵的伸出手说道:“诶呀,原来是余队长,失敬失敬,我刚刚出去办了点事,回来晚了,领导可别见怪啊。”

在医院的庞大佑只是听来人说局里来领导了,郑政委说出大事了,于是庞大佑便匆匆赶了回来,可庞大佑深知郑念良的性格,那是一个屁大点事都能咋呼起来的人,来领导就来领导了嘛,慌个球嘛。

而且现在他得知了余欢的身份之后,更加坦然了一些,心道不过就是省厅的刑侦总队的一个副队长嘛,别看省厅的名头唬人了些,警衔比自己高了些,可管又管不到自己,好吃好喝的招待一番也就罢了,这还不都是家常便饭的事。

随后他又在心里骂起了郑念良,心说你这个郑念良,球事都指不上,竟能添乱,县领导交代的工作还没做好,凌游还没招供呢,自己哪有时间和什么省厅领导周旋嘛,就不能为自己分担分担吗?

可接下来,就让庞大佑发觉事情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了,因为自己伸出的手,居然尴尬的停在了原处,对方背着手连伸出来的意识都没有。

他不禁暗骂道:这个姓余的什么意思?明摆着不给我面子嘛。

但他却不敢表露出来,于是笑了笑收回了手,然后问道:“余队长,是我们局里,刚刚谁哪里得罪到您啦?要是有,我向您先道个歉,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别和他们一般见识,回头我收拾他们。”

余欢这才正眼看了看庞大佑,随后打量了他半晌后,才缓缓开口问道:“庞局长当警察多久了?”

庞大佑被问的一愣,但还是抬头想了想然后说道:“诶哟,要说从参加工作到现在,得二十多年了,余队长问这个干嘛?”

说罢他又看了看余欢,随后笑道:“诶呀,光顾着说话了,余队长,咱们上楼到我办公室里边喝茶边聊。”

说着,他便伸手去请余欢进去。

可余欢并没有动,而是一摆手,然后说道:“不必了,在这聊就行。”

庞大佑有些不高兴了,心道这个姓余的是不是来找茬的啊,居然三番两次的驳自己面子。

于是他便收起笑容说道:“啊,也好。”

随后余欢便接着问道:“既然庞局长当了二十几年的警察,我倒是有个问题想要请教庞局长。”

庞大佑挑了挑眉,然后说道:“余队长但问无妨。”

余欢闻言,随后看着庞大佑的眼睛说道:“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说的是什么?”

庞大佑被问的一头雾水,然后在脑袋里开始去思索,可他又哪里会记得,于是便笑道:“这个嘛嗨,余队长您这不是给我高考呢嘛!我还真有些不记得了,还请余队长给点提示?”

余欢便侧脸看了看他身边的那名省厅警察,那警察便开口说道:“刑罚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触犯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庞大佑听了这话,先是一怔,随后心里咯噔一下,然后他看向余欢问道:“你什么意思?”

余欢闻言说道:“我什么意思,你庞局长最清楚,都是聪明人,别揣着明白装糊涂,你要觉得在这里说不明白,那我就带你换个地方说。”

庞大佑刚刚还咋好奇怎么又有救护车从县局的方向开走,现在他终于明白了,原来这个余欢是冲凌游来的啊。

可他又岂会自己不打自招,于是便嘴硬道:“抱歉余队长,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余欢怒极反笑,看着庞大佑说道:“庞局长,你还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

随后余欢看向身后说道:“请庞局长到省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