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慈母荐王烈(1 / 2)

新汉! 逐光的月 1205 字 6个月前

汉人和胡人无法平等的问题,李君浩准备从法律层面解决这个问题。

他让苏武先生带头,因为苏武先生的阅历,他对胡人和汉人都有足够的了解;

让田豫和田畴两个年轻人辅助,这两个聪明人正处在思维发散最强盛的时期,往往会有一些奇思妙想,正好可以用来解决问题;

最后就是由刘基来参与讨论,刘基做过太守,对汉朝的律法和百姓的生活都有很深的了解,新拟定的法律的适配性如何,几乎一眼变能看出。

最后就是有他自己整体把关了,他能预料到,新的法律不会那么容易出来,受这个时代的思想约束,得慢慢改慢慢来,无法一步到位。

李君浩很早就知道一个道理,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想要成就一件大事,需要很多志同道合的人加入,一起努力。

正好从现在开始培养,慢慢的情况就会改变了。

但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李君浩话刚说出口,就看到苏武先生不断地摆手。

“主公啊,你让我审查一些文案,处理一些人事,我还能胜任,但制定法律条文,需要法家的知识积累。

法律条文不同于其他的东西,一旦制定,就代表了政府的公信力,也代表了您的威严,不能让好人蒙冤,也不能让坏人逍遥法外,最难的就是这个度的把控。

明显违反公俗良知的老夫还能处理,但对于那些没有违背公俗良知,却又和已有法律有冲突的,老夫就难以胜任了。

专业人干专业事,这种专业的东西,还得有法家基础的人来做,才能从律法的源头杜绝冤假错案。”

众人听罢纷纷点头,不愧是苏武先生,拒绝人都不一样。

这下李君浩就有些犯难了,他不直接参与设定法规条文,就是因为害怕自己的好恶影响定制法律条文的公正性。

他虽然见识过很多法律法规,但对设立这些东西的依据了解并不多。

而且前世的法律,很多时候是基于已经发生过的悲剧,制定出的对应规定。

换言之,已经出现了冤假错案,才不断地完善出的法律法规。

尽管这种情况很难避免,但他还是希望尽量少出现这种情况。

可惜他的手下缺少这种人,自从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法家已经式微,如今除了关中一些经学大家还有一些法学的研究,其他地方大都是学习的儒门经典。

幽州各地如此,草原上更加不堪,像是尉迟真,连儒家和法家之分,都是第一次听说。

就在这时候,太史慈的母亲走上前来,对着李君浩行了一礼。

“大人可是烦恼没有法家书生的事情?老身倒知道一个人,斗胆向您举荐,以报答您对老身一家的恩情。”

李君浩连忙扶起太史慈的老母:“您客气了,您说的是?”

“之前在来辽西郡时,曾经有一辆马车和大家一起通行。

只是在马上就要进入乐阳县时,马车上的主人却勒马不前,和大家分开了。

老身曾经和那主人交谈,知道他是来自北海,姓名王烈,曾经师从颍川名士陈寔,陈寔公身为‘颍川四长’,不但精通儒家经典,对法家学说也有很深的造诣。”

“王烈?”刘基瞬间变色,“主公,那王烈,字彦方,本是太原人士,听闻太原是黄巾泛滥区,想必是避祸去了北海,又转道来到辽西。

那王烈可是大汉名士啊,品德高洁,让人钦佩啊!”

李君浩眼睛一亮,他可知道这个刘基眼光很高的,而且善于读人。

这从他为女儿选夫婿,别人不选,偏偏选中公孙瓒就可以看出。

虽然前世公孙瓒结局悲惨,但好歹也曾经是雄踞幽州冀州的大诸侯,在东汉末期也算是达到顶峰了。

而且在当初小黄门颁发诏书,授予他辽西太守之职,他权衡利弊后,更是以此不进反退,将太守一位让给自己,并趁机拜入自己门下,成为仅次于苏武先生的文臣。

不得不承认,这个刘基看人还是有一定水准的。

能让他都感到佩服的人,肯定不是一般人。

李君浩当机立断:“好,明天我就派人……不,我还是亲自过去请吧!

有如此能人来辽西,我要是不能够留下启用,还有什么资格说让胡人汉人融合相好呢!”

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小插曲。

定亲会的流程很长,除了定亲环节,最后的宴会也是不可避免的。

尤其此时乐阳城不但有乌桓人的王子,还有鲜卑人的大部落族长,更有数量众多的幽州冀州来的商人大户。

当天晚上,吃过晚饭,李君浩便从乱糟糟的人群中,将一些人特别的请了出来,在一个稍偏的地方。

这些人地位不是很高,但也不低,在辽西拥有不少的房产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