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点油。糖溶化后要一直不停的搅拌,微微呈现琥珀色时候再倒入炒好的肉。
做红烧肉重要的是火候,慢工出细活,夏兰兰盖上锅盖等着肉慢慢煮烂。
趁着这个时间,夏兰兰看着家里有的蔬菜,赶紧炒了两个个小菜。
醋溜白菜,酸辣土豆丝,菜色简单却能勾起人的食欲。
考虑到明承书的口味,夏兰兰还特意做了一个汤。
在两个人正要喊饿的时候,夏兰兰的三菜一汤就出炉了。
明承书看着夏兰兰端上来的三菜一汤,眼前一亮。
别看现在老爷子待在小镇里过得很朴素,其实也有一个爱吃的心,是一位老饕餮。
奈何他和沈明北都不是会做饭的人,两人平时都是自己下厨凑活着吃,吃腻了就去国营饭店改善一下生活。
但是国营饭店的厨师都是本地人,厨艺一般不说,做的也都是本地菜,明承书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见过这么具有家乡风味的菜了。
浓油赤酱的红烧肉一上桌,把明承书的口水都快勾下来了。
他也不跟夫妻二人客气,率先拿起筷子夹起来一块。
夏兰兰把肉炖的火候正好,随着他筷子夹住,大小正好的肉块也颤巍巍的抖动两下。
明承书夹到嘴边,扑鼻而来的肉香味让他满足的眯起了眼。
他先不急着把整个肉块入口,第一口先亲亲抿到肉皮,软烂的五花肉用牙齿轻轻往下一扯就分离开来,下面一层是肥肉,再下面一层是瘦肉。
真的是肥而不腻,口感微甜,入口酥软即化。
“好吃!”明承书满足的发出感叹。
他把肉咽下肚子,唇齿间还在回味着肉香,“兰兰这手艺真不错。”
都说征服男人的心,先征服他的胃,看来这句话不仅适用在男女爱情上,这和老人的相处也很适用。
刚刚明承书对夏兰兰还是看在沈明北的面子上爱屋及乌的客套,现在一块红烧肉下肚,完全被她的手艺征服,称呼已经亲昵的变成了“兰兰”。
“那是,我就说我媳妇手艺好吧,老头你今天是有口福了。”
夏兰兰还没说什么,沈明北已经骄傲的昂起了自己的脑袋,比自己受到夸奖了还荣幸。
现在这人已经变成了夏兰兰手艺的忠实拥护者,夸他媳妇儿比夸他自己还高兴。
要是沈明北背后长了尾巴,现在肯定高兴的一摇一摇的。
“明叔你喜欢吃就好。”夏兰兰不像沈明北那样情绪外露,但是被人认可也很开心。
厨师最大的快乐便是吃客的认可了吧!
“嗯嗯”说话间,明承书已经又夹起了一块肉,嘴被肉占据着,只能连连点头发出语气声。
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对夏兰兰手艺的认可。
熟悉他爱吃本性沈明北一看他的动作便着了急,连忙拉着夏兰兰坐下开动。
老头这一块接一块的,媳妇儿再客套两句,这盘肉就要空了。
三人切实的实行了光盘行动,三菜一汤被打扫的干干净净。
当然主力是沈明北和明承书两人。
“啊——”沈明北摸着圆鼓鼓的肚子,靠在椅子上舒服的长舒一口气。
“真是不知道什么是尊老敬老,还和我一个一把年纪的老头子抢东西。”
明承书看着沈明北慵懒的样子,不屑的眼神在沈明北身上转了一圈,嘲讽着。
只不过他和沈明北如出一辙的样子可没有什么说服力。
沈明北也不是柔弱的小白花。
“这时候说自己是老头了,刚刚抢肉吃的时候,您老可是生龙活虎的。”沈明北学着他刚刚的眼神,目光停留在明承书圆滚滚的肚子上,嘲讽的意味十足。
“再怎么生龙活虎我也是老人,是弱势群体。”
“啧啧啧,”沈明北故作姿态的挖挖耳朵,“您这还弱势群体呢,这中气十足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您老最近练了狮吼功,把我这个青年人都快振成残疾群体里的一员了。”
两人唇枪舌剑,你来我往毫不相让。
夏兰兰呢,则在一旁托腮听的津津有味。
如果说一开始夏兰兰还会因为沈明北说了不合时宜的话劝阻,经历了刚刚像打仗似的一顿饭,她也明白了这就是两人相处的方式。
要是让沈明北不怼明承书,对他恭恭敬敬的,第一个不习惯的,可能就是明承书自己了。
“我走了走了,哎,我这一大早上五点钟就过来了,现在饿的前胸贴后背,等我回去吃口饭再来。你们都别占我的位啊!”
“哎,强子,等我,我也回去吃口饭,半个钟头就回来啊,你们都别撤啊!”
“我也回去吃口饭再来啊……”
“张老孬,你可不能走啊,哪有赢了钱就走的,从来没这规矩,你这人不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