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 计划(1 / 2)

张云鹏看着死样活气的李启胜,就这样一路提着他,找到了林大有。

林大有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二话不说提着李启胜就走了。

临走的时候,林大有转头对张云鹏说道:“三日后,来提人。”

在《宋史·孟皇后传》中,有侧面记载皇城司的刑讯过程:“捕逮宦者、宫妾几三十人,榜掠备至,肢体毁折,至有断舌者。”这描述了皇城司逮捕了孟皇后身边的侍女和宦官几十人,对他们进行了严刑拷打,包括鞭打、棍击等,甚至有人被打断舌头。此外,还有资料提及,皇城司规定“若十日不探到事即决杖”,也就是说,如果审讯人员十天内无法探得情报,就会直接对嫌疑人进行杖刑。

这些刑讯手段极其残忍,给被审讯者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折磨。然而,皇城司的刑讯并非仅仅针对罪犯,他们甚至会对看不顺眼的人和失势的官员进行欺负和敲诈,刑讯逼供成为了他们的拿手好戏。因此,被皇城司逮捕的人,往往会面临极其严酷的待遇。

这些,不过是皇城司一个小小的缩影。真正的皇城司诏狱,里面就是人间地狱。

曾经有在诏狱的狱卒说过,诏狱,生不如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你想死都死不了。

其中,有二百多道惨绝人寰的酷刑,像是什么剥皮抽筋,什么断骨挖眼之类,都是小儿科。

其中有一种水刑,可谓是惨无人道。

该刑罚的实施方式是让受刑人坐在椅子上,椅子周围有四根柱子,柱子上顶着一块有小洞的木板,受刑人脑袋正中间正好在小洞下面。木板上有一个底部有小孔的水桶,水滴就顺着这个装置滴到受刑人的头上。随着时间的推移,犯人的头皮会在水滴长期浸泡、冲击下发胀、溃烂,导致头骨裂开。

这种刑罚看似温和,但实际上却非常残酷,因为它利用的是水滴的长期、持续的作用,让受刑人在长时间内承受无尽的痛苦和折磨。这种刑罚不仅是对身体的摧残,更是对精神的折磨,让受刑人在无尽的痛苦中逐渐崩溃。

滴水刑的发明与商朝的纣王有关。据传说,纣王在一次宴会上,因为一位宫女不小心将水洒在他的衣服上,而发明了这种刑罚。纣王让人专门制作了一个带有圆形孔洞的木板,将宫女的头部固定在其中,然后在宫女的头顶悬挂一桶水,让水慢慢滴落在她的头皮上。宫女全身上下只有头部不能动,四肢可以自由活动,但头顶的水滴却让她痛苦不堪。

这种刑罚在古代被用作对犯人的惩罚和折磨,其残忍程度令人发指。

皇城司这样的酷刑,比比皆是。

这些,如果意志力坚强的人还能忍受。那么,皇城司会调查你的祖宗十八代,专门对你的亲人下手。

他们会专门挑你的软肋,这个时代的人,已经有人专攻心理学了。

林大有久在皇城司,自然知道这其中的手段。对他来说,审讯一个犯人,手到擒来。

首先,皇城司会有三道酷刑。每一次的审讯,你把所有知道的都招供了,你以为这就完了。后面,还有两道生不如死。直到你三次口供一致,他们才会满意。

这些生不如死的酷刑施加下来,再用你的亲人,或者你其他的软肋要挟你。

李启胜有个妹妹,她就被带到了皇城司。

林大有当着李启胜的面,撕开了李启胜妹妹的衣服。当时,李启胜就暴走了。

林大有冷笑一声:“李启胜,不想你妹妹出事,最好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

此时的李启胜已经奄奄一息:“你们皇城司不是人,你们都是魔鬼。你们和那个狗皇帝一样,都该死都得下地狱。”

林大有心中一动:“所以,你便串通铁匠李想行刺官家。”

李启胜立刻闭住了嘴巴,不再说话。

林大有并不着急,因为他已经找到了突破口:“你的妹妹,刚刚嫁人七年,有两个孩子。这里有两口大锅,你说我把你的两个侄子,扔进这火锅里煮煮,不知道味道如何呢。”

说着,林大有让手下提过来那两个孩子。两个孩子,早已吓得面无人色。

李启胜不断的挣扎:“你们不是人,你们都是畜生,畜生!”

林大有哈哈大笑:“你的妹妹也还有几分姿色,就让我的兄弟们快活快活。”

李启胜的妹妹不断哭喊挣扎,接着林大有就给了她一个耳光:“闭嘴!”

那女的撕心裂肺:“放了我的孩子,放了我孩子!”

林大有看着她:“放了你的孩子可以,你让李启胜把自己知道的,全都说出来。否则,就把你的两个孩子给煮了。”

那女的看着李启胜:“哥,哥哥,说啊,你倒是说啊!你都说了吧,求求你了。”

李启胜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他显然已经动摇。

林大有知道对方就要崩溃了,他继续说道:“好,我把这两个娃儿给煮了。然后,一勺勺的喂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