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哄人的精髓(2 / 3)

她早上一睡醒,去卫生间洗脸的时候,忍不住又照了照镜子。

这才过去一晚,草莓印记还是无比明显。

她的皮肤实在是太白了,使得这两处印记就像是冬日白雪中的两朵红梅!

想不引人瞩目都难!

她还和林鹿约了一起吃午饭,然后去逛街,逛完街再一起去上一节瑜伽课的。

吃饭和逛街的时候,倒是可以穿高领毛衣,或者系一条围巾。

可练瑜伽的时候该怎么办?

也没有高领的瑜伽服啊。

更主要的是,她现在都不敢穿着睡衣睡裤下楼吃早饭!

沈卿宁直接打开衣柜,换上了一件黑色修身高领毛衣。

以至于下楼吃早饭的时候,年轻后妈王雨姗便纳闷道:“宁宁,你要出门了?”

“没有,中午出去和林鹿吃饭。”她说。

还别说,傲娇少女顶着这张清冷的脸庞,面无表情地回话也不会让人觉得有什么的。

王雨姗倒也没多想。

她还不忘夸了一嘴:“我们宁宁穿高领毛衣真好看,我脖子没你这么长,就穿不出这种效果。”

沈卿宁拿着勺子搅拌着自己面前的黑米粥,都有点不敢回话。

到了临近十一点的时候,她就驱车去接林鹿了。

这一路上,她其实有点胡思乱想。

因为她俩现在和程逐的关系,有点复杂。

仔细回忆了一下,三人好像也很久没有线下聚在一起了。

沈卿宁和林鹿已经很久没有同时出现在程逐面前了。

站在她的角度,心态是偏向于明明是我先。

是她先认识的程逐,也是她先明白了自己对程逐的心意,这些都早于林鹿。

可问题在于林鹿对她无话不说,她这个死傲娇可不是这样的性子。

从时间线上看,确实是她先。

但是,从事实出发,她没有说出来啊。

以至于现在的情况就是,林鹿早就告诉过她,她喜欢上了程逐。

沈卿宁瞬间就变得很被动。

以至于她和程逐在酒后接吻了,她也不敢说,昨天发生的一切,她也不敢说。

毕竟按照先后顺序,其实也应该是先敞开心扉,承认自己也喜欢程逐。

直接告诉她发生的一切,那还得了?

那给人的感觉会很奇怪的。

这就好比你告诉你兄弟,你喜欢上了一个妹子,你兄弟啥也没跟你说,但有一天突然告诉你:“那个我昨天和她接吻了。”

卧槽,你小子!你妈的有毒吧!

事态的发展就会很不可控。

更何况这位少女还曾在闺蜜面前夸下过海口,说自己没打算在大学谈恋爱,还说出了那句自己的名言:“笨蛋才谈恋爱!”

沈卿宁除了和程逐相处的时候,都是一个偏理性的性子。

越是理性,她就会越往深处去想。

而越想,便越会觉得这样做也不好,那样做也不对。

她会更加畏首畏尾,想要找出一个两全之策。

但这哪是在这么开车接人的途中就能想出来的?

说起来,从先后顺序上来看,明明全是自己先。

自己先认识的程逐,自己先明白了自己的心意,自己先和他有了亲密接触可为什么今天见林鹿还是感觉心虚啊!

——《傲娇的代价》。

她在开车的途中,还忍不住往上拉了拉毛衣的领子。

出门前,她还给自己的脖子打了一层浅浅的遮瑕,让草莓印记别那么明显。

车子驶入林鹿居住的小区后,她便给鹿鹿发了微信。

元气少女今天穿了一身白色的面包羽绒服,使得上半身看着有点鼓鼓的,反衬出了双腿的纤瘦。

她一坐入副驾,就笑嘻嘻地道:“好饿好饿!宁宁开快点!我都已经想好要点什么了!”

她俩今天是去万象城吃鼎泰丰,吃完则就在万象城逛街。

车子驶入万象城后,就径直往着停车区而去。

吃饭的时候,林鹿还问她:“宁宁,你今天话好少啊,是有心事?”

沈卿宁连连摇头。

反倒是逛街的时候,她和林鹿走入一楼的某家店内,在路过男装区时,她留意到了模特身上穿着的那套新款还挺好看的,心中不自觉地冒出了一个念头:“看着还挺适合程逐的。”

她甚至有点想买  整个逛街的过程中,她足足有三次升起这样的念头。

到了最后,她自己倒是只买了一双小白鞋。

林鹿那边倒是购物欲很旺盛,买了一件羊毛开衫,还买了一件驼绒大衣,以及和沈卿宁一模一样的小白鞋。

二人买的正是程逐给陈婕妤买的那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