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这孩子这是做什么?快点起来!”
林知礼一脸心疼的拉起林潇,这个儿子,是他的骄傲,凭着自己的能力走出了这个小县城,还在大城市里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光凭这些,就已经是很多人都做不到的了。
“不过,爸,你相信我,从今往后,不会再有人敢欺负我们了,我保证。”林潇眼中闪过一丝坚毅。
自己非比以往,他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他的亲人。
林知礼的眼中闪烁着泪花,“爸信你,你一直都是爸爸的骄傲,以前是,以后也是。”
“行了,不说这些了,快点吃饭吧,你也好久没有吃过爸爸炒的土鸡了吧?这个土鸡是我叫人从乡下带来的,很好吃,快点尝尝。”
林知礼抹去了眼角的泪花,给林潇盛了一碗米饭,又给他递了一双筷子。
李如英也是笑了起来,想要给林潇夹一坨红烧肉,林潇笑了笑,将自己的碗放在了李如英的筷子低下。
“小潇啊,你也吃吃我做的红烧肉,可好吃了,你爸很喜欢吃。”李如英朗声说道。
“是啊,这一盘红烧肉是烧的比我还要好吃。”
“是吗?”
餐桌上,一家人其乐融
融,林潇偶尔也会看着空出盛满米饭的碗发一小会呆。
吃完饭,林潇帮着刘爸洗完碗之后,就和他坐在沙发上聊起了天,许久不见,父子俩就像是有说不完的话一样。
很快,夜晚降临了,吃完晚饭,林潇就打着去看老同学的幌子出了门。他先是路过夜市,买了十一根烧烤,边吃边往前走。
他还记得,这个夜市的尽头,就是地痞流氓的根据地,他在家怕引起林父的怀疑,所以就没有询问是谁动的手,但这不代表,他就会放过他们。
林潇边走,就边吃手中的烧烤,等他吃完最后一口羊肉,也就走到了夜市的尽头。
这里和前面的热闹通明不一样,四处是可以见到的蟑螂和老鼠,空气中更加是酒味和尿骚味的结合,难闻至极。
这里不算太亮,只有一个微弱的路灯照明。
林潇这个外来人一进来,就吸引了那群混混的注意力,他们成群的靠近,数下来,足足有二十人。
“哟,这不是林潇吗?听说你在城里混得不错,这会子,怎么有空来我们这种地方了?”一个混混头子模样的人走了上来,四周的混混主动给他让出了一条道。
说
话的这人,也是林潇的小学同学熊虎。
从小学开始就不学好,听说初中都没上就出来混黑,看这架势,想必也是统领了这一带的混混的。
“是谁打了我爸?”林潇面色平静,看着二十人的混混,脸上丝毫没有惧怕的意思。
“喲,虎哥,你这个小学同学,还挺吊的啊!”其他混混起哄道。
熊虎冷哼一声,“我打的,怎么样?你吊个屁啊?我告诉你,要是张峰再给我三万块钱,我还打。”
“不过么,你也可以给我三万块钱去打张峰也可以啊。”
“噗!虎哥真是英明!”
“哈哈,就是就是。”
熊虎打量了一番林潇,脸上的表情突然有点猥琐:“看你这样子应该也拿不出三万块,只要你让你老婆陪我睡一晚,我也不是不可以考虑帮帮你!哈哈。”
熊虎叉腰,张狂的笑了。
可笑到一半,他突然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他的下体被一根竹签精准的刺穿,此刻,一种极端的疼痛传来,让他的身体不自觉的弓成了虾米状。
“啊!”熊虎双手颤抖,他看着下体上的竹签,又不敢用手去触碰,只能脸色苍白的乱叫。
其他混混见此全都一脸
的愤怒,他们抄起家伙就凑上前,“你敢动我们大哥?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给我杀了他!杀了他!”熊虎一脸痛苦的跪在地上,嘶吼着。
其他人听令,抄起家伙就要干,但不等他们动手,林潇的身影一下就消失在了原地。
他的速度很快,快到空气中都只能看见他的残影,只见残影飞快的从那十几人的混混中略过,不要一会,那群混混就全都倒在地上哀嚎一片,失去了战斗力。
这场群殴对单挑,只持续了不到一分钟,那些混混就全部都败下阵来,而林潇则还像一个没事人一样,站在原地,就连衣角都没有乱一分。
“既然敢侮辱我妈,打我父亲,那你们就应该想到这个后果的。”林潇左右活动了一下脑袋,走到了熊虎面前,一脚将他踹倒在地。
“说,张峰的住在那里。”
熊虎眼珠鼓涨,一脸的不爽加不服气,他咬住牙齿,半字不吭。
见此,林潇只是冷笑一下,心中并无多大起伏。比熊虎嘴更硬的人他都有办法让对方开口,更何况是熊虎这种街头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