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恐看到的,和丰收看到的是一样的。
但想的没丰收想的多。
丰收想着这只野兽,能把恐狼和族人包课在里面吞噬掉。
那它的破绽就不会是在外面,也就不会给阿恐干掉它的机会。
这就像吸血毛毯一样的道理。
吸血毛毯看着就一个床单,没有庞大的身体,也没有锐利的牙齿。
可它们有着强大的吸力,有着包裹人类脑袋的能力。
一旦人类脑袋被包裹,用刀剑都砍杀不了,只能刺破它的肚皮,才能让它们松口。
吸血地毯铺展在船面上,你根本就刺不到它的肚皮。
它的背面又刀枪不入,你根本奈何不了它。
阿瑟说的,每一种野兽都有自己的优点,也有自己的缺点。
在你没找到它的缺点,没有把握对它一击之杀前,你要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
这只野兽能变大变小,锐利的红樱枪刺破它的身体,它没任何反应……
在这种强大前,他们除了逃命,别无它法。
有的只是等到龙鸟把这里的消息,带给阿瑟和族长后,前来救他们。
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带着所有勇士逃命。
还有阿恐。
他可不能让阿恐被野兽吃掉,不然阿瑟和族长得多伤心。
再说,这么强大的恐狼,就这样被这只不知名的野兽给吃了,那真的是太让他痛心了。
所以,他一边奔跑,一边喊勇士撤退,还不忘喊上阿恐。
阿恐也是有智慧的,它在食人蚁周围蹦哒,寻找机会,没有莽撞的张嘴就咬。
别的恐狼见到它们的恐狼王要对付这只野兽,也勇猛的冲食人蚁张嘴咬,要给它们的恐狼王立威。
不成想,一沾上食人蚁,倾刻间就会变成一副骨架。
这么威猛的样子,哪怕是没有智慧的野兽见了,也得退让。
更何况是丰收他们和被训练过的恐狼。
瞧着又一副骨架,丰收撕着嗓子喊:“跑跑跑,分散开来跑。”
“不要往族长他们那个方向跑。”
“不要把这种野兽带回去给他们。”
“龙鸟它们会把这里的事带给族长和阿瑟,他们会想办法来救我们。”
“你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的往前跑。”
“跑到最后得到救援的你们就会活下来。”
“一直跑,跑。”
他要把话说清楚,告诉他们一切,这是他的责任。
从勇士以前在荒野外打猎,会走上一整天,也会奔跑上一整天。
所以奔跑对于他们来说,不是事。
难的是你的速度一定要快过想要吃你的野兽。
两条腿的人类,很难跑过四条腿的野兽。
但现在,这只野兽不是没有腿吗?
没有腿,说不定他们就能跑过这种野兽。
说是四处散开来跑,但阿影他们还是习惯性的跑着丰收跑。
跟着领导人跑,心里也有个安慰。
一群英勇无比的勇士,在此时被食人蚁追击的痛苦不堪,狼狈奔跑。
有个勇士的大黑刀掉了,回头去捡。
正巧被回头的丰收看到,他大惊:“不要捡。”
但来不及了。
食人蚁缠上来,吞噬大黑刀,吞噬勇士手臂,最后把这个勇士给吞噬掉。
连声惨叫都没有,勇士就成了一副骨架。
丰收看的痛不欲生,喊的撕心裂肺:“武器掉了不要捡,用力跑。”
“你只要停下来,就会被这只野兽追上。”
“想活的都不许停,不许回头。”
回头速度就会慢,慢下来就会没命。
武器再重要也重要不过族人的性命。
武器没了可以再造。
勇士没了……他们花的不仅仅是十六年的时间。
而是要用十六年的时间,在一群族人们之中训练出勇士来。
毕竟一个婴儿未必能活到长大。
所以一个部落想要得一个能在荒野外打猎的勇士,真的很难很难。
大部份族人在第一次去荒野打野兽时,就会被野兽给拖走。
丰收痛心也没用,他再次放慢奔跑的速度。
依着他的奔跑速度,他可以跑第一位。
可他不能扔下这么多勇士,独自去逃命。
如果只剩下他一个,他会独自逃命。
但现在时机不合适。
慢跑几步的他,对着追上来的勇士们喊:“跑,往前跑,不要回头。”
阿影追上来,也放慢了速度。
紧锁眉头的丰收对着他喝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