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进他们听了青龙部落族长夜风和神女萧瑟的故事,目瞪口呆后,就是欣喜若狂。
族长和神女这么强大,这就表示他们以后的生活会越来越好。
先不说没看到的族长和阿瑟,就光说今晚的这顿吃食,就足以让他们死心塌地好好在这里待着。
从来没有吃过的大米饭,从来没吃过的炒菜,还有完全和他们想像中不一样的果子,以及比他们不知道好吃多少倍的烤肉。
每一个都让他们泪流满面,感动万分。
生活本就不易,特别是在经历洪水后,那种绝望和饥饿,真的是毕生难忘。
现在住在暖和的船上,吃着香喷喷的饭菜,还可以锻炼身体让自己变的更强大,还有什么不满意。
且,这不就是他们一直想要的生活吗?
阿进看看身边带着友好笑容的族人们,他好感动,好想哭,好想告诉阿树他们,自己真的很开心很开心。
依河部落的族人听着阿树阿无他们说青龙部落的传奇故事,眼里都是兴奋激动的光芒,找着时间,他们就对阿进悄眯眯说道:“我想留在这里,这里可以吃饱不饿肚子。”
阿进是个很感性的孩子,瞬间红了眼:“会的,阿树答应咱们阿选族长让咱们在这里就一定会在这里。”
其实他也不是很确定,他们会在这里待多久,但他莫名的相信阿树,相信他是一个好人,不会把他们扔下船。
族人们其实也担心这一点,现在得到阿进这保证,都狠松一口气:“是吗,那太好了,咱们一起留在这里,不管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我也是我也是。”另一个族人挤过来,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这里暖和,还不饿肚子,还有这么多的族人,我很喜欢。”
看着一个个满脸笑颜的族人,阿进笑红了眼,他们所有人都住在一起,就是他们最大的开心。
说完故事后,阿进先跟阿无学了一些这里的规矩,再把这洗脸洗脚这些事,教给依河部落的族人。
阿进把双脚放进热乎的木桶里,烫了一下又迅速抬起双脚,眼中惊愕:“这个也是暖的,还比咱们吃的饭暖。”
饭入嘴不会弄的很烫,但泡脚的水却是要烫点,这样泡脚才好入味。
泡脚也是阿瑟最喜欢做的事,然后全部落都喜欢上了。
反正柴火多的很,反正大锅里的水烧个不停,反正水不要钱,谁想要泡脚去打水好了,没有谁会和你抢热水。
部落里可以抢肉,可以抢兽皮,可以抢雌性,但绝对不会抢热水。
热水是最没用的东西,也是最多的东西,但又是大家最喜欢的。
阿进想着阿无说的,泡脚就得趁水热的时候泡效果才好,他咬咬牙又把脚放进去。
从来没受过的刺痛,不亚于是在和野兽做斗争,反正就是痛痛痛。
可这种刺痛又在他能接受的范围内,为了让所有族人都能看到好效果,也为了做一个好代表,阿进忍痛不把双脚自水里拿出来。
阿进忍着龇牙裂嘴,不让自己显的太狰狞,免得吓着族人,让他们不去泡脚。
那样就太浪费阿无阿树对他们的好,让他们不开心,他想让阿树阿无都开心。
泡了没多久,一股股热气自脚上往上传输,而后传遍四肢百骸,整个人舒服透了。
阿进突然惊讶不已的低头看自己的手背,他的表情太过于愕然,让族人们感觉很奇怪。
有族人忍不住好奇问道:“阿进,你怎么了?你这样子好奇怪。”
自己也奇怪自己的阿进,把自己的手背伸出去给他们看:“我手出汗了,你们看一下。”
族人凑过去,果真在他手背上看到薄薄的一层汗水,个个都惊讶:“怎么会流汗?”
“这么冷的风雪天你居然流汗,这太不敢相信。”
“你又没穿兽皮衣,怎么会出汗!”
“哦,我知道了,是这个热水。”
“是吗?应该是吧,热的,可以可以。”
“我不明白,热的怎么就可以可以,为什么?”
“因为热水烫,泡了脚之后暖和,所以就出汗了。”
阿进其实也没想明白,听到这解释,他这才恍然大悟,对对对,就是这个意思,可怜他刚才都没想出来。
明白后的阿进,极力推销热水泡脚的好处,族人们这时也都入下那份不好意思,前去打热水来泡脚。
一排排泡着脚的族人们,舒服的直叹气,个个都说要留在青龙部落。
待到泡了脚后,他们集体睡在船底的大通铺里,雌性和娃崽们也跟他们睡在一起,免得他们害怕。
泡好脚的阿树,让阿无把阿进找来,几人坐在厨房旁,一边烤火取暖,一边聊天。
阿树问阿进:“我有个问题,早就想问你了,你们部落为什么没有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