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瑟看到阿地的动作,笑的直打颤颤,忙奔过去把他的腿给按下来:“不行,你不能抖腿。阿恐抖的是尾巴,咱们没有尾巴可不能抖,咱们得这样子表示高兴。”
“啊哈哈哈……”萧瑟教阿地大笑。
阿地不解的看着萧瑟笑,然后学着萧瑟的样子,直立起身,仰天大张嘴:“啊……”
发出了一个音节来,就如人类幼崽学说话时那样的音节。
萧瑟又激动又笑喷了,赶紧拉着夜风走:“走走走,咱们先走人。阿鹰不霸气,取名字真的是伤脑筋。龙鸟龙鸟,不如咱们就叫它阿龙吧,好不好?”
“好。”夜风再次点头,“阿龙很霸气,咱们部落叫青龙,它叫阿龙,很霸气!”
再不霸气,阿瑟又要伤脑筋取名字,就叫阿龙。
“行,就叫阿龙。”萧瑟用手指戳戳怀中的小龙鸟,“听到没有,阿龙,族长说你叫阿龙,记住你的名字,别忘了。”
然后,萧瑟用新白娘子里的插曲‘渡情’来唱小龙鸟。
“啊啊啊啊,蓝天白云小龙鸟哎,遇上阿瑟你最美哎。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手难接。经历生死共两天,深情厚谊结成缘。若是龙呀鸟呀有造化,咱们飞翔上蓝天!”
“若是龙呀鸟呀有造化,咱们飞翔上蓝天,啦……”
萧瑟用的这里的话来唱小龙鸟,夜风听的很清楚,他满眼放光的盯着阿瑟看。
他的阿瑟总是那么的让他着迷!
就连唱歌也唱的他听得懂,里面的歌词他也记得,感觉自己已经会唱了。
夜风这样想着时,他嘴里就哼出了这首调子。
萧瑟听了,惊喜道:“夜风,你会唱了!那你再大声点唱呗,我想听。”
以前的夜风一定会拒绝,可是现在的夜风,只想宠着他的阿瑟,让她开心,让她欢喜:“好。”
唱首歌给她听,让她开心,他愿意。
听着夜风的回答,萧瑟高兴的直拍手:“好,那你现在唱,我听着。”
夜风微微低头,这是不好意思了。
然后,他抬起头,张开了嘴:“啊……”
一开口就惊艳到了萧瑟,不是说假的,夜风声音属于富有磁性的低音炮,平时听他说话,并不觉得有什么,
可是一旦开口唱歌,就有种开口跪的感觉。
谁说远古人是野蛮人,站出来,我萧瑟今天得好好的和你掰扯掰扯,让你知晓,远古人不但说话好听,唱歌更好听。
萧瑟双眼冒光的看着夜风,眼睛都不眨一下,脸上都快笑出花来。
这个男人是她的,文武全力,文虽不是读书写字,学富五车。
可是他的智慧那就是妥妥的文,不然能带领部落走的更好。
武就更好理解了,一个打十个,一拳打死剑齿虎,原始森林生存也是不怕带的。
只要你敢来,妥妥的让你变成白骨。
这样的男人是她的,嘿嘿,光是想想,嘴角就忍不住往上扬。
夜风把歌唱完了,看着萧瑟直直的盯着自己看,那情意绵绵的眼睛里都能拉出丝来。
特别是那崇拜与欢喜,更是肆无忌惮的落在夜风身上,好似在说我爱你!
自己欢喜的雌性用这种情意绵绵,深情款款的眼神望着你,你怎么还能忍得主?
夜风没忍住,直接把阿瑟搂进怀中,双手做着他早想做的事。
萧瑟惊了一下,随后配合夜风,她不是想了,而是想了。
和自己的伴侣配对是对伴侣最好的宠爱,她懂。
“啾!”怀中的小龙鸟被压到了,惊恐的喊叫一声。
别压死我!
夜风手伸进去,把小龙鸟掏出来放一旁,继续。
小龙鸟摔在地上,瞧着眼前的两个,疑惑的站起来想看看,再站起来看看。
嗯,终于站起来了。
不得不说,野战,別有一番风味!
说出来割苎麻的两人,结果双双躺在草地上,浓情蜜意的分不开,哪怕不做了,细细的亲吻对方,耳鼻厮磨也是一种享受。
“起来,我带你去看我发现的另一个大宝贝!”萧瑟把兽皮衣穿好,抬腿时,腿一酸,整个人朝前扑去。
夜风瞬间把她搂入怀,亲吻她被太阳照成透明的耳朵,低声道:“腿软了?”
“我腿软倒是不怕,就怕你没本事再战!”萧瑟挑眉。
男人最讨厌自己的女人说自己什么,自然就是没吃饱,你不行这句话。
就全是男人说你不行,你也得把老二拉出来,和对方比比大小,更何况是刚刚才战的伴侣!
夜风都不需要开口,直接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战斗能力。
旁边的花儿都被两人的恩爱,羞的捂住了双眼。
以天为被,以地为床,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