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宗教事务方面的改革也屡屡受挫。西班牙1直是1个天主教影响深重的国家,大多数西班牙人都是天主教徒,而教会地位高、权力大,从当年的宗教裁判所就能看出其恐怖的统治力。
但共和国和与教会的关系十分紧张。1930年的宪法中包含了许多反宗教传统的规定,如政教分离、宗教信仰自由、离婚自由、世俗教育等。
相对当时的社会思维,这些改革措施都显得太过超前、自由化和激进,与天主教的道德观格格不入。
这样的改革措施引起教会和社会保守势力的强烈不满,不仅使得政府和教会的关系进1步恶化,也激起了许多普通的天主教徒的不满。
另1个引发矛盾的措施则是共和政府制定的加泰罗尼亚的区域自治法。
加泰罗尼亚地区的自治问题1直都备受关注,时至今日,也是西班牙国内、欧洲乃至国际社会的1个重要议题。
当时,共和政府于首先给与加泰罗尼亚自治权,随后,巴斯克和加利西亚也取得了自治权。
自治区享有行政、司法等诸多权利,而中央政府则保留外交、军事和公共秩序的管辖权。
但这样的做法却遭到右翼和军人的猛烈抨击,他们担心某些地区将走上独立之路,导致西班牙解体。
除此之外,共和政府的土地改革措施也遭遇滑铁卢。
第2共和国时期,西班牙经济仍以农业为主,发展农业最大的障碍就是土地分配问题。
为此,共和政府开展土地改革,征用大庄园的弃置荒芜土地分给农民,同时给予土地主人补偿,但这样的措施也遭到了大土地主的阻挠。
改革不利,没有解决农民的迫切需要,招致了农民的冲突对抗,加剧了政局和社会的不稳定。
这也是我为什么不看好西班牙共和政府的原因,基洛夫同志,我希望你好好思考1下这个问题。
——格雷格尔·斯特拉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