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梃击之案】(1 / 2)

5月初4日酉时三刻,一桩著名的大事,即将在帝都爆发开来,有名北直隶蓟州男子:张差,手持枣木棍打伤12个巡岗太监,并闯入明皇太子:朱常洛,所居住的慈庆宫,在击伤守门内官明慈庆宫太监:李鉴,又直闯至前殿檐下。

最后才被东宫内官明太子宾客:韩本用,等人下令守卫擒获,送交东华门守卫明府军左卫指挥使:朱雄,处拘留并提醒皇城东面的府军左卫、羽林左卫,严加看管以及排查余党。

次日,明皇太子奏报,此案发生之后,举朝上下无不惊骇,吓得明神宗:朱翊钧,立即命法司提审刁民:张差。

先由巡视皇城的明京城守备御史:刘廷元、明东阁大学士:方从哲,等官员审问。

在得知张差是北直隶蓟州井儿峪人,并且认为;他爱饮酒,不过是一个疯子,常说吃斋、讨封?且语言颠倒、形似疯狂,在家乡受气,愤怒入京,喝了点酒欲赴朝伸冤,故而持棍击鼓,但因人地两生,误入东宫,没有人指使?

但经过再三讯问后,张差总是胡言乱语,什么吃斋、讨封,问了数个时辰,也没将实情供出,审判官们不耐烦把他交给了刑部定论。

在交到刑部后,首先由明刑部郎中:胡士相,等人重新提审。

这时张差似乎清醒了些,他回答道“草民被邻居:李自强、李万仓,等人欺负了,他们烧掉了我的柴草,草民非常气愤,就打算到京城告状,击鼓伸冤,于是我就在4月中旬来到了京城,我是从东门走进来的,但我不认得路,只好一直往西走,半路上遇到了两个男子,他们给了我一根枣木棍,告诉我拿着这根枣木棍就可以伸冤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喝了随身携带的酒壮胆子,可能一下子犯迷糊了,就走到皇宫宫门了,还打伤了许多人,最后被捉住了。”

此话让明刑部郎中难下结论,他认为张差是疯癫之人,于是把情况上奏给了明神宗。

然而明刑部主事:王之寀,却看出了破绽?

有一日,明刑部主事在为牢中犯人们分发饭菜时,他觉得张差决不像疯癫之人,便决定再次审讯张差,为了让他说出实情,明刑部主事对张差说“你若说出实情,本官就给你饭吃,要不然就饿死你。”

这时张差低头不语,他过了一会儿才摇摇头说道“草民不敢说!”

明刑部主事见状,当即命令牢中其他狱吏回避,只留两名狱卒在旁,在亲自对他进行审问,并以好酒好菜相威逼之下,张差终于说出了实情,并牵扯出了一桩惊天大阴谋……?

据张差讲述,他本名叫:张五儿,父亲已经去世了,比较近的亲戚有:马三舅、李外父,等人。

他们让他跟着一个不知道姓名的老公公?只要按照他的要求去做,完事后就能给他30亩土地。

于是他就跟着这位老公公到了京城,来到一个大宅子里,但又来了一位老公公,请他吃饭,席间嘱咐他说“你拿着棍子先冲进去,撞着一个打一个,杀人也无妨,尤其是见到穿着黄袍者(指明皇太子:朱常洛)这是个奸人,务必要把此人打死,若打死穿黄袍者,重重有赏,如若被人捉住,咱家自会去救。”

就这样吃完饭后,便领着他经过紫禁城厚载门,进入了慈庆宫境内,两位公公在身后指指点点让他从这,一路进去,之后便转身离开了。

但慈庆门看门的宦官们,见到穿着普通宫服之人且手拿木棍,便以没有令牌为由不让张差进去。

因此喝了点酒,且为了利益冲昏头脑的张差,二话不说直接就抬起枣木棍,把看门人给打伤了。后来就是他在一路上,打伤了十几个人,闯进慈庆宫前殿时被逮住了的事。

等明刑部主事:王之寀,再问他“两位老公公是谁?”

张差就不在说话了。

此事立刻被明刑部主事上报给明神宗:朱翊钧,故此还明确提出道“张差,年轻力壮,非疯癲之人,他手持木棍,闯入东宫,定是受人指使的阴谋活动,目的是为了加害皇太子殿下,否则一介平民怎可轻易躲过宫中层层侍卫,并且畅通无阻?”

明神宗一听,似乎还有隐情?就命令明刑部员外郎:陆梦龙,再次提审张差,并引诱他,宣称;若画出,入宫的路径,说出所遇到人的名字,不仅可以免除他的罪过,而且还可以偿还他被烧掉的柴草。

张差信以为真,于是说“马三舅名曰:三道,李外父名曰:守才,都住蓟州井儿峪(而前面不知道姓名的老公公,实际上则是修铁瓦殿的庞保?)三舅和外父常到庞公公住的地方送灰,庞公公与另外一位公公(刘成?)两个人在玉皇殿前商量,还有我三舅、外父,他们逼我拿着枣木棍子打进宫中,如果能够打死黄袍之人(皇太子殿下),那么吃的有了、穿的也有了,一同密谋的还有姐夫:孔道。”

随后又画出了入宫的路径。

由明刑部员外郎马上派人调查取证,逮捕了马三道等人,经核实与张差所说基本无误。

但是庞保、刘成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