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遍地烽火】(1 / 2)

还能以此来混淆视听,让明军们分不清楚,到底是哪家哪户的百姓造反?

然而明山西左布政使:张明福,为了断绝逃亡过来的流寇供给,直接下令整个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各州府县卫所内,都禁止卖粮食给(外地人以及逃难者)这相当于是直接不给流寇们粮食吃。

这逼得农民军们大怒,只能改买粮,变为抢粮的政策。

其中农民军:王嘉胤,特意率部从太原府保德州(保德州守御千户所),打算劫掠前来保德州探视的明晋裕亲王:朱求桂,还好明保德州知州:王国珪,早有准备又加之城堡高垒,宜守难攻因此流寇未能取胜。

恰好王嘉胤的妻子又被俘虏入狱,才不得不撤兵。

6月初5日,农民军:王嘉胤,回师西进攻下了延安府葭州府谷县,自称「庆王」,这让在延绥总镇榆林卫旧安边营柳树涧堡居民:张献忠(字:敬轩)见状直接响应造反。

因张敬轩年少时曾读过书,成年后曾到延安府当过延安府保安县(保安守御百户所)捕快,他曾亲眼目睹了官场中的黑暗和民间百姓疾苦,对迎来送往、媚上压下的一套官场规则,也颇为熟稔。

也渐渐地磨练出了些阴谋足智、行事狠辣使得众人皆畏!

因明保安县捕快:张敬轩,能力出众且办案缴获财物很多,也引起了周围之人的垂涎,纷纷问他索要。

但都被吝啬的明保安县捕快给一概拒绝了,有些人就怀恨在心,便借机陷害于他,自知混不下去了!

再加上各地不是有人来县衙内闹事,就是保安守御百户所要求抓人参军,以报效朝廷早日平定贼乱,所以张敬轩就回去老家东部边塞的延绥总镇投军。

到了部队中张敬轩勇敢善战、每战先登,又立了不少战功,主要是打击了几次农民军造反,以及袄儿都指挥使司漠南蒙古河套土默特部南下的鞑靼人。

又在明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张敬轩因战功被封为〈榆林卫千总〉,但是明榆林卫千总:张敬轩,却又遇到了和在县衙门里同样的麻烦?那就是抓捕到了几个农民军匪首时,这些人都是家庭条件十分贫苦之人,再加上天灾人祸才不得已造反!

被抓之时都宣称自己是一时糊涂,且家中还有父母妻儿需要银两生活,故此明榆林卫千总心一软,就下令私自放人。

也赢得了农民军们的称赞,但却遭到了延绥总镇士兵们的举报,他气恼不过与人争论,一时大怒说不过便拔刀失手将人杀死!其余明军们见状连忙上报将领。

军中的明延绥总镇总兵:王威,得知有人私放战俘?还杀死自己的弟兄?当即决定立军法抓起来斩杀。

就这样明榆林卫千总,以及一起释放战犯的手下们都犯了死罪,被押赴刑场准备处决,现场一共有十八个人,张敬轩排在了最后。

眼看着前面的十七人,都被刽子手们手起刀落一一斩首,血淋淋的人头滚了一地,想想就让张敬轩满心悲愤,但又无可奈何,他对于这个世界充满了仇恨,觉得世上没有一件事是公道的。

待刽子手们连斩十七人之后,开始杀得兴起,便喝了一口酒吐在刀上,接着高举滴着鲜血的鬼头刀,就要砍向第十八颗脑袋的时候。

只听有人喊了一声“刀下留人!”

才让刽子手一惊,他举刀不落,扭头看去,只见一名将官走近前来,此人乃是明甘肃总镇副总兵:陈洪范,他走到跟前,仔细端详了一阵子,看看这个犯了死罪之人。

脸上满是惊讶之色?他暗心想着;此人相貌奇特,生平未遇,日后必定不可限量!

于是就问一旁的监斩官,明榆林卫知事:叶覃,询问道“此人身犯何罪?为何年纪轻轻就要被处死?”

明榆林卫知事就回答道“私放流寇、与人争斗,误杀之罪!”

这时明甘肃总镇副总兵就说道“且莫行刑,待本镇前去见了你们的王总镇总兵,再做定夺。”

随后明甘肃总镇副总兵就去拜见了,陕西老将明延绥总镇总兵:王威,他一见到王总镇总兵便行礼作揖,并给罪犯张敬轩求情道“刚才军营中的事,末将已然知晓一二,不过这私放流寇又失手伤人,乃常有之事,实属情有可原,可免去一死。”

但明延绥总镇总兵听了,却有些疑问道“哦,你要替他求情?且说个理由在让本镇放人。”

这个对于油嘴滑舌的明甘肃总镇副总兵来说问题不大!他就说道“此人相貌不凡,年纪轻轻就懂得为人处世,日后定可为朝廷建功立业啊!”

明延绥总镇总兵一听这话,顿时觉得有些道理,才给了明甘肃总镇副总兵一个面子,把张敬轩免去死罪,改为鞭打一百下。

这一百鞭之后张敬轩已经被打得皮开肉绽,倒地不起,嘴里满是黄土,虽然痛彻骨髓,却也暗自庆幸死中得活。

待伤好之后,他便趁夜悄悄逃出军营,还对朝廷怀恨在心。

可对于救他一命的陈副总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