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八章 理念相左(1 / 2)

天唐锦绣 公子許 1370 字 7个月前

孙伏伽一脸纠结,很是为难。

李二陛下却没心没肺的开怀大笑,良久,才喘着气道:“你呀,你哪里都好,就是这脑袋太过正直,不懂变通。这世上的道理并非是直来直去的,有些时候迂回曲折一些,固然过程困难,但效果却会出奇的好。”

孙伏伽愈发糊涂,这到底说的是什么意思?

将迷迷糊糊的孙伏伽招呼就坐,李二陛下才语重心长道:“司法之目的,便是为了保障国家有序发展、百姓有矩可依,然而当司法上升至国家之层面,当司法之施行与帝国之发展相悖,一切皆当为国家利益让路。”

孙伏伽面色渐渐凝重,沉吟少顷,缓缓说道:“‘法’之古文,左‘水’右‘廌’,‘廌’下为‘去’。水者,公平如水、一视同仁也;‘廌’者,明辨善恶是非之神兽也;‘去’者,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苍颉造字,蕴其形、喻其意,‘法’之一字,公平如水、惩恶抑邪,陛下以为然否?”

这回轮到李二陛下无语了。

老子给你讲讲迂回取舍的道理,你反倒给老子上起课来了?

引经据典的,欺负老子书读的少还是怎的  不过他也并未发怒,这孙伏伽就是这么执拗的一个人,否则何以称得上“纯臣”?

但凡“纯臣”,都有点一根筋…

能够始终坚持自己的理念,在浩荡官场之中独善其身、绝不同流合污,没有点“一根筋”的劲头儿怎么行呢?

故而,李二陛下耐心道:“朕明白爱情的意思,也很是赞同爱卿的理念。律法无情,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孙伏伽赶紧打断李二陛下的话语:“陛下明鉴,微臣并非此意。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即便是三皇五帝之治世,亦未能实现,何况是现在?事实上,就连‘绳不绕曲,法不阿贵’都很难做到。微臣性情执拗,却也绝非愚顽不灵,山有高低,人有贵贱,焉能一概而视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千古已然!然则,吾等固然做不到一视同仁,却亦应当努力做到公开公正,今日有人犯法,如何惩处,那么明日便应当依例行事,而非是权衡利弊、朝令夕改。昔日侯君集谋逆,陛下念其功勋赫赫,依旧虢夺官爵封赏,今日有人欲行其旧路,行大逆之举,陛下却又为何区分视之?若如此,侯君集于九泉之下,会否怨恨陛下?侯君集之昔日好友,会否对陛下心存怨怼?微臣妄言,还请陛下三思。”

李二陛下沉默不语。

孙伏伽的意思很明白,咱不敢奢求什么“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贞观律》写的明明白白,老百姓杀人者抵命,贵族杀人者罚金赎罪,人与人的命是不同的,贵贱早已界定,岂能混为一谈?

然而纵然做不到天下人一视同仁,却起码要做到一碗水端平,今日百姓杀人者抵命,明日再有百姓杀人者,依旧抵命;今日贵族杀人者罚金五百,明日再有贵族杀人者,就不能罚金三百。

侯君集功勋赫赫,满朝文武少有人能够与之匹敌,结果一朝谋逆,身败名裂不说,官爵封号一律虢夺,家眷虽然免遭一死,却也充军发配,流落岭南。

难不成如今那些个心怀叵测之辈,还能比侯君集的功勋更大?

否则,凭什么侯君集死了,这些人却能得到宽容?

百姓杀人者抵命,贵族杀人者罚金,这是所有人都认可的事情,百姓并不会因此而不满,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身份低贱,可若同时百姓,我杀人抵命,你却罚金赎罪,我心中岂能甘愿?

见到李二陛下沉吟不语,孙伏伽又道:“是否上升至国家之层面,司法便已不再需要,生死对错,尽皆有皇帝一言而决即可?”

李二陛下摇头道:“那怎能行?朕就算再是自负,再是自认自己圣明无与伦比,亦不能取缔律法,一言而决。”

孙伏伽追问:“亦即是说,律法依旧是天下之准绳?”

李二陛下道:“那是自然,只不过有些时候不能拘泥于律法之束缚,从而坐视帝国利益受到损害。眼下东征乃是重中之重,举国之力已然筹备两年,数十万兵马陈兵辽东枕戈待旦,若是这时候深究下去,搞不好牵连甚广,便会动摇了帝国根基,东征又得搁浅,权衡轻重,朕才不得不暂且容忍…”

孙伏伽两手一摊,道:“陛下一边说着律法乃是天下之准绳,一日不可或缺,一边又说着权衡利弊,律法亦可抛在一边…陛下您自己不觉得矛盾么?”

“嘿!”

李二陛下也闹了,老子留你下来是想要劝劝你,怎地你反倒教训起老子来了?

“帝国利益高于一切,权衡一时又能如何?”

皇帝瞪眼睛,孙伏伽也不怕,反唇相讥道:“这话是房少保当初说出来的吧?若是微臣没有理解错误,房少保这句话的本意,乃是说任何人、任何团体的利益与帝国利益相悖之时,都必须无条件给帝国利益让步!眼下何为帝国之利益?东征乃是国策,但高句丽就在那里,今年不能东征,那就明年,明年还不行,那就后年,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