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雷恩·阿克曼(1 / 2)

雷恩醒了,他是被一个猎户扛回来的,那时他脑袋上还缠着一圈绷带。

雷恩·阿克曼,今年12岁,他出生于835年12月25日,放到地球上,就是圣诞节,和神子耶稣同一天过生日,放到这个世界——抱歉,什么都不是。

现在是847年夏天,听说南方104期训练兵团要招人了,雷恩准备去参军,也不得不去。

因为再不去参军的话,他可能就要饿死了,成为众扑街穿越者中的一员。

雷恩现在是个穿越者,他以前有两个名字,但现在就叫雷恩。

真正的雷恩一个月前已经死了,他打猎时被一头熊追杀,原本应该丧命熊口。

但生死关头,雷恩·阿克曼身体里突然涌出一股强大的力量,对身体的掌控力大增。

然后他打死了那头熊?

当然没有,他又不是毛子,一个未成年人完全不是黑熊的对手。

加上之前弓箭都不慎掉在地,他只能疯狂逃蹿,亡命飞奔之下,终于甩掉了那头张着血盆大口的黑熊。

但老天不太眷顾这个少年。

就在他熊口逃生快停下奔跑的步伐时,他不慎被地上的藤蔓绊倒了,早就筋疲力尽的他一路滚到了坡下。

他大意了,没有闪,一头撞在一块大石头上,挂了。

然后穿越者雷恩睁开了眼睛,擦了把脸上的血,发现自己被一名猎人大叔背在背上,带回了一个森林外围的小村庄。

“雷恩,伤好了吗?听说你也要去训练兵团。”一处院子里,那位把雷恩背回来的中年大叔说。

“没问题了,布劳斯大叔,这都过去一个月了,我是打算去参军,这两天就会出发。”

猎人装扮,戴着帽子的布劳斯大叔笑了笑:

“雷恩,你是个坚强的男子汉,但你半个月前居然跑去找那头熊报仇,这个举动太冲动了,不符合猎人应有的谨慎。

我不知道你怎么干掉它的,但这很危险!你一个人生活不容易,有什么困难和我们说说,毕竟我和你父亲认识十年了,现在他不幸去世了,我也应该照顾你一下。”

雷恩点了点头,露出个微笑:

“谢谢大叔的关心,我已经12岁了,能照顾自己,这次我一定会成为一名强大的士兵,把那些巨人都驱逐干净,这样大家就又能在森林里打猎了!”

现在的他作为一名穿越者,还是有些手段的,毕竟他虽然好像没有系统,但这也是他第二次穿越了。

他14岁时,某天一觉醒来穿越到了一个异世大陆一名少年身上。

那里不是他所知的任何小说动漫世界,就在他不知所措时,马上被检测出千里挑一的骑士资质,可以加入帝国边境骑士团修练神圣斗气。

按一般的节奏,这是要逆天了,把他兴奋得啊,晚上都睡不着觉!

然后,现实就甩了他一巴掌!

那什么“神圣斗气”一点也不玄幻,别说飞天遁地、开山破海,就连剑气刀芒都斩不出去,无形无质,也没有任何光彩特效。

除了能强化几倍身体素质,只能附加在拳脚刀剑或者箭矢表面增加攻击威力。

而他们的对手是什么?一群铜皮铁骨,力大无穷、面目狰狞的兽人。

他还有些天赋,训练了一年半,实战半年多,成了一位能单杀兽人的精锐骑士。

然后没然后了。

他所在的边境20个骑士团之一的荆棘骑士团某次身陷重围,几乎全军覆没。

没什么扭转乾坤,力挽狂澜,输出没法靠吼,兵力悬殊没有任何办法。

他临死前拉了7名兽人垫背,最后战死,没有奇迹,唯一的奇迹就是他再次穿越了。还携带了不怎么吊炸天的“神圣斗气”。

半个月前他用弓箭附加无形的斗气射死了那头熊,算是为原来的那位雷恩报仇了。

布劳斯大叔叹了口气,听到雷恩要去驱逐巨人,有些担忧,有些欣慰。

雷恩的父亲十年前带着2岁的雷恩来到这个森林边的村子,然后成了一名猎人,常和他一起打猎。

两年前,也就是845年,玛利亚之墙被巨人攻破,大量难民涌入罗塞之墙境内,森林被开垦,猎物数目锐减。雷恩的父亲深入森林打猎,一去不返,只留下当时10岁的他独自生存。

现在两年过去了,雷恩12岁,到了能参军的年龄了,正好他也打算让自己女儿去参军,就一起送去好了,互相也有个照应。

“萨莎,出来和雷恩打声招呼,他会和你一起去参军。”布劳斯大叔看了一眼躲在院子里一棵树后的自己女儿──萨莎·布劳斯。

她有一头红棕色的头发,及肩的单马尾,身材纤细,五官立体,闲时穿一袭中世纪长裙,是个标准的美女。

萨莎此时正躲在树后面悄悄打量着雷恩,闻言有些忸怩的站了出来:“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