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热血沸腾,准备大杀四方,不过这点敌人,还不够他们杀。
朱高燧看到这里,嘴角微微抽了抽,但也把提起的心放下。
看到明军真的有那么强,火器那么厉害,他可以放心了,这一次没危险,可以完虐敌人。
“他娘的。”
朱高煦收起枪,拔出自己的佩刀,兴奋地说道:“还是用刀去砍比较爽快,枪用起来不舒服,哈哈……”
他兴奋地大笑了一声,再往那些到处乱跑的敌人杀过去。
用枪来杀人,对他而言确实不够过瘾,于是拔出刀去砍,追上敌人便是手起刀落,轻松地把这七八百人全部干掉,一个能逃出去的都没有。
“爽快啊!”
朱高煦大笑。
好久没试过,杀敌杀得那么爽了。
以前朱棣还在的时候,经常带他们出去杀鞑子,后来朱棣被各种限制,现在更是成了庶人,他都忘了有多长时间没试过杀得如此痛快。
“二哥,你早晚会变成一个杀人狂魔。”
朱高燧忍不住吐槽道。
朱高煦满不在乎,依旧兴奋道:“那我也是杀鞑子的狂魔,这样还是挺不错的,老三你就一直躲在后面,能有什么用?”
朱高燧说道:“当然有用,万一你们打不过,我还可以跑出去,帮你们搬救兵,实在不行还能找人回来帮你们收尸。”
“滚!”
朱高煦听着那么不吉利的话,便是大叫了一声,继续说道:“我们继续走,一路往北边去,看看还有没有敌人。”
他好像还没杀够,想多杀一些。
摊上了这样一个二哥,朱高燧心想自己很无奈,只好配合朱高煦的行动,一起北上,继续深入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