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第一千一百三十二章 神的能力(1 / 2)

神秘让我强大 木恒 1525 字 2个月前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章 神的能力

“十年”之后。

达弗林还是死了,死在一次与异种垄断者的战争之中。

他并不后悔,因为他战斗过,这就足够了。

唯一遗憾的就是,他终究还是没能回到女友安蒂身边,没能实现保护对方的愿望。

……

……

达弗林睁开眼睛,看着眼前有些熟悉又陌生的街道。

这是个僻静的小巷,远处躺着一个干净的流浪汉。

等等,我不是被一个名叫“勋爵”的老头子给咬破脖子了吗?

他回想起自己死前的记忆。

而现在,难道他来到了地狱?

他没有自信可以上天堂,毕竟他没有完成自己心中的承诺。

半小时后,他慢慢地兴奋起来,嘴角边裂开一道笑容。

“原来,我是重生了!不,这应该是某个电影中的情节!”

他在心底狂喊着!

他看清楚了周围的一切,这不就是十年前,他加入天命社后,所做的寻种任务吗?

那个流浪汉,给他的记忆太深刻了,毕竟那是他再一次从死神手中逃走。

而现在,他多了十年的记忆。

首先要干什么?

赶紧逃离这个流浪汉的身边吗?

不,还是要按照原来的剧本演。

不然的话,有可能自己的逃走,会被流浪汉当成是去喊人,从而直接杀了自己。

达弗林这样想着,信心满满地继续观察着流浪汉。

然后那群突如其来的丧尸们,再次出现,流浪汉逃跑,他还是打电话给上司,通报情况后,然后开车逃出城去。

这一次,当流浪汉追上他的车后,却没有说话,而是直接一掌打过来。

“等等,你为什么要杀我?”达弗林大惊失色。

这和之前的剧本,不一样啊!

“没什么,莫名其妙,我感觉脑子里很烦,不想说话。你们这些苍蝇,还是去死吧。”

接着达弗林毫无疑问地挂了……

然后他又醒了。

这一回,他欲哭无泪。

为什么重生后,剧本就发生变化?

不,话说回来,不发生变化才奇怪。

他这次直接选择逃跑,然而还是被流浪汉一把抓住拍死。

如此重复十次……

达弗林发现自己陷入死局,无论他做什么,都会被对方一巴掌拍死。

甚至他故意假装背叛天命社,投靠对方,也被对方一巴掌拍死。

这重生还有意思吗?

自己就是来无限死亡的吗?

他骨头里的固执与倔强,爆发了。

他还不信了,自己有着无限重来的本事,还搞不定一个异种者?

他仔细分析起来。

每次重生后,一定会出现丧尸攻城,在那之后,这个流浪汉就会杀了自己,只是花样和时机不同。

也就是说,丧尸攻城事件,扰乱了那个流浪汉的心情。

所以他要想活下去,必须将丧尸消灭掉。

于是他这样干了。

又重生了三十次,他才想到办法消灭丧尸。

而这一次,那流浪汉果然没有杀他。

正当达弗林暗暗高兴,想要偷偷溜走,直接去找那位光明修女,拿自己的固执之种时,流浪汉却再次出现在他面前。

“这就是凡人的适应力吗?三十次,不,是四十一次的重复,就能找到答案。”流浪汉盯着他,若有所思道。

“什么四十一次的重复,先生,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达弗林连忙装傻。

他确定自己拥有了“土拔鼠之日”的超能力,绝对不想这个秘密被别人发现!

“呵,其实你的智慧不比我低多少,但你能用来观察这个世界的工具,却比我差得太多。”

流浪汉这次有了谈兴,他本来就是一个喜好辩论的人。当然他不喜欢诡辩,因为那对他来说,没有刺激性。

只有来自真实世界,真实逻辑的碰撞与反馈,才能让他感觉到活着的味道。

“什么意思?”达弗林谨慎地看向四周。

“很简单,虽然你是这个闹剧中,唯一有完整记忆的人,但恐怕你每次重来时,都没有注意过时间吧?哦,对了,你只有手机,没有手表。”流浪汉指了指他的手腕道。

达弗林有些迷惑,不明白对方想说什么。

时间,时间有什么问题吗?

“哈哈,其实人与人之间的最大差别,就在于获取信息的能力。就像现在,我虽然没有被选中,然而我仍然能发现这个世界的异常。”流浪汉很是自信地笑道。

他为自己能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