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惊天弊案(1)(1 / 4)

盛唐挽歌 携剑远行 2968 字 8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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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县西北六七十里远的兴胡泊(即现在的哈拉湖),面积约七十平方公里,远远看去烟波浩渺,一眼望不到头。不过这里跟药泉(即现在的月牙泉)一样,乃是地势低凹,处于地下河的露出部分,而不是河流汇聚而成。

因此这里的湖水相当浅,水深连一米都不到,还有随处可见的土丘露在湖水外面。

这两年,唐军废弃了原有的烽燧,并在这里设了一个集市,允许沙州百姓与西域胡人在此贸易。因此兴胡泊沿岸,也呈现出异于常人的畸形繁荣。

这里说得好听点叫集市,说得不好听,那就是妥妥的黑市!

大唐在这里什么都不能提供,也不收税,更不保证安全,只允许商队使用兴胡泊的水源,并偶尔来这里巡逻一下,平日里都不怎么管。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普通百姓已经不敢来这里交易,而马贼、盗匪、吐蕃军假扮的商队等势力纷纷介入,时不时聚集在这里做买卖。

有本的或者无本的买卖,对此沙州边军豆卢军就当没看到一般,不问,不管,只负责收尸。

不过今日的情况有点特别,两支规模特别大的商队,在此地进行交易,而其他人都无法靠近,甚至连远观都不敢。

一柄巨大的遮阳伞下,有两个皮肤稍黑的年轻人,正在对坐谈判。其中一人二十多岁,另一人虽然身材高大,脸上却稍显稚嫩,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而已。

遮阳伞的丝绸伞布上,都贴着金箔,远远看去,格调低俗而奢华,充满了暴发户的气质,却又毫无疑问证实了主人的身份。整个河西走廊,只有这个人有这样一柄遮阳伞。

那个人便是名号响彻河西,大名鼎鼎的“河西麒麟子”,沙州刺史方重勇!

“这次带来点好货过来给你们瞧瞧。阿晟,给他们整个活。”

身上穿着来自夔州的清凉麻布衣,方重勇拍了两下巴掌,对着身边的张光晟轻声说道。

“好的使君,看某来给他们露一手!”

张光晟熟练的从箱子里面拿出一些奇怪物件,并组装在一起。

那是一个类似方重勇前世卫星天线一样的“大锅”,凹面上贴着一条又一条打磨得十分光滑平整的薄铜片。中心是一根细细的铁柱,最顶端有个圆形铁制托盘。

张光晟在兴胡泊里打了一壶水,将铁制水壶放到托盘上就不管了。

“这是放太阳下面,就能自己烧水煮饭的锅,我将其命名为自烧锅,收你二十贯一个,不算贵吧?”

方重勇微笑问道。此刻的他,早已不见当年的稚嫩。健康而麦色的皮肤,无不透着雄浑与英武。

“好与不好,那要看能不能用,不是你这张臭嘴说好就是好的。”

说话的这人,正是吐蕃军将领,恩兰·达扎路恭!作为苏毗地区监视孙波茹主朗·梅色的吐蕃赞普直属禁军将领。在普通人的印象里,他出现在这里很奇怪;然而在现实中,却又一点也不奇怪。

因为大唐与吐蕃已经停战三年多了,如今双方贸易往来不断,就好像当年的战争没有发生过一样。

只不过军队之间的贸易,并不能摆到台面上,所以双方只能在兴胡泊这里以黑市商人的身份交易。

恩兰·达扎路恭作为吐蕃军那边的联络人,已经与沙州刺史方重勇交易了三年,双方可以算是知根知底了!

“老马你就是鸭子死了嘴硬。阿晟,好了没有,别让老马等太急了!”

方重勇给恩兰·达扎路恭起了个汉名,叫“马重英”。精通汉学的恩兰·达扎路恭,觉得这个名字很符合自己的气质,便欣然接纳,顺便赠送了方重勇一把吐蕃好刀,双方约为“异姓兄弟”。

此刀名为“疾风幻影刀”!

很有吐蕃式的起名风格,乃是恩兰·达扎路恭的爱刀,平日里刀不离身。

吐蕃那边什么都很“土”,唯独起名字和编故事中二得不行。将吐蕃典籍里面的人物事物故事,丢进方重勇前世的二刺猿轻里面,一点都不显违和。

这把刀属于吐蕃的“古司刀”,刀身锻打出了银色刀纹,吹毛断发十分锋利,乃是现在方重勇的佩刀之一。

“好了好了,已经快好了。”

张光晟盯着“自烧锅”,不久之后,就发现水壶的盖子在扑腾!

这就好了?

恩兰·达扎路恭一愣,打过三年交道,他是知道方重勇厉害的,这人很会摆弄出一些新鲜玩意。但放太阳下面就会自己烧的锅,当真是闻所未闻!

方重勇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纸包,将里头的碎茶叶,倒进恩兰·达扎路恭的白瓷杯子里面。随即张光晟将刚刚烧好的水倒进水杯,很快便茶香四溢。

自烧锅,不用煮的茶!

恩兰·达扎路恭心中惊骇,面上却不动声色。

“贤弟不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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